2021年上海市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區經濟信息化主管部門,市相關行業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力打響上海“四大品牌”率先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18〕8號),加強本市企業品牌建設,大力發展品牌經濟,本市將繼續組織落實國家有關《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等系列標準貫標工作,在原市級企業品牌培育試點示范工作基礎上,按照新形勢新要求,全面開展2021年上海市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現將組織申報、材料審核和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原則上結合行業貫標工作,優先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
(1)在本市(或本行業)具有較強影響力;
(2)擁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礎,有實施品牌戰略的意愿;
(3)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質量信譽;
(4)產品質量穩定,具有自主創新能力;
(5)已經建立質量、環境、安全等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
二、按照企業自愿的原則,申報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可于4月30日前在登錄www.brandshanghai.org.cn“上海市品牌培平臺”完成備案。申報企業不僅限于工業企業。
三、本市2021年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進度計劃如下:4月份前完成動員宣貫、企業在線申報、市經信委備案等工作;11月底完成指導備案企業品牌培育管理體系的導入和優化,重點推進備案企業(包括歷年申報試點企業)的有效運行和成熟度等級評估,12月底完成上海市品牌引領示范企業的評審和推薦等工作。
四、市經濟信息化委作為本市品牌建設工作牽頭部門,著力推進全市各行各業品牌培育工作。各區經濟信息化委、經委(商務委)、各行業協會、各大集團以及各類產業園區,應積極推動本地區、本行業、本集團、本園區的品牌培育和品牌建設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品牌培育管理體系貫標、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以及品牌各類人才培訓,總結和提煉品牌案例,開展示范交流活動。
五、歷年已經申報試點的企業,應按照上海市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要求,繼續推進品牌培育體系有效運行,爭取年內申報品牌引領示范企業;歷年獲得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的,也應進一步結合行業貫標工作、深化品牌培育體系建設,以不斷完善和優化品牌建設能力,取得更大成效。
本通知可通過市經濟信息化委門戶網站(www.sheitc.gov.cn)下載。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1年3月30日
聯系人:徐 銘,電話:60805706;
郭老師,18939909780;崔老師,1891718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