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2021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申報指南。
一、征集范圍
研究目標:鼓勵本市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與港澳臺地區的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開展科技創新合作與人員交流,促進地區間科技創新資源與成果共享,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實現共贏發展。
支持領域:優先支持生物醫藥、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新材料、新能源、先進制造、金融科技領域及與以上領域相關的交叉學科領域。
執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經費額度:非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40萬元。
限項規則:每個單位限報1項。
二、申報要求
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還須遵循以下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注冊在本市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
2.研究內容已經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3.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遵守科研倫理準則,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法規,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
4.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須在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時,上傳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與理由。
5.已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市科委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者,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
6.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同時提供與港澳臺地區合作伙伴簽署的有效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具體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須注明簽字雙方的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或職稱)及聯絡方式等具體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紙說明(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識產權等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約定的合作內容須與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相符。
7.項目申請單位若為企業,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2:1。中方企業申請單位須提交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自籌經費投入保證書。
8.申報企業須承諾與申報相關的港澳臺地區企業間無授權使用專利(技術)、無互相擁有股份的技術轉移。
9.在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時,必須按相關提示,首先說明項目研究是否涉及人類遺傳資源并按要求填寫表格。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采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等,須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規定,并獲得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的批準。
10.用以證明申報主體滿足上述申報要求的相關文件及書面材料需掃描成電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傳至申報系統。
三、申報方式
1.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無需送交紙質材料。申請人通過“中國上?!遍T戶網站(http://www.sh.gov.cn)--政務服務--點擊“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進入申報頁面,或者直接通過域名http://czkj.sheic.org.cn/進入申報頁面:
【賬戶注冊】轉入注冊頁面進行單位注冊,然后再進行申報賬號注冊(單位注冊需使用“法人一證通”進行校驗);
【初次填寫】使用申報賬號登錄系統,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相應的指南專題后,按提示完成“上??萍肌庇脩糍~號綁定,再進行項目申報;
【繼續填寫】登錄已注冊申報賬號、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2.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21年3月1日9:00,截止時間(含申報單位網上審核提交)為2021年3月18日16:30。
四、評審方式
采用第一輪通訊評審、第二輪見面會評審方式。
五、立項公示
上海市科委將向社會公示擬立項項目清單,接受公眾異議。
六、咨詢電話
服務熱線: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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