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上海市《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的通知
各持證機構:
??根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換證工作的通知》(廣電辦發〔2021〕21號)精神,現就本市《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許可證》延期換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換證范圍
??本市《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許可證持證機構。
??二、換證審核內容
??(一)執行廣播電視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情況。
??(二)節目制作、代理、交易、出口等制作經營業績情況。
??(三)國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企業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宣傳部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印發〈國有影視企業社會效益評價考核試行辦法〉的通知》(廣電發〔2019〕107號)的情況。
??(四)根據法律法規需要審核的其他情況。
??三、換證審核標準
??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嚴格按照《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要求,注重審核持證機構的社會效益和節目制作經營情況,堅持“質量優先、兼顧產量”的原則,對持證機構逐一做出是否予以換證的決定。在此次換證工作中,現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統一調整為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一)對執行各項廣播電視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情況良好、有制作經營業績、未發現違規行為的持證機構,予以換發。
??(二)對存在以下情況的持證機構,不予換發:
??1.制作、經營內容導向偏差、低俗庸俗、社會廣泛差評、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節目。
??2.以各種方式租借、轉讓、出售《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3.制作、經營或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規或有關規定禁止內容的節目。
??4.含有境外資金背景或吸納境外資金;股東中有境外機構或人員。
??5.未經批準擅自將節目銷售出境或參加境外展示展映活動。
??6.近兩年內未開展節目制作經營活動。
??7.國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企業未按照《國有影視企業社會效益評價考核試行辦法》相關要求,按時完成年度社會效益評價考核。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換證流程
??(一)在線填報換證申請
??1.2021年2月19日前,本市持證機構登錄廣電總局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zw.nrta.gov.cn),選擇“統一用戶登錄”--“法人用戶登錄”,輸入賬號和密碼登錄后,選擇“制作經營機構”--“制作機構業務”--“換證申請/月報”--“新建換證申請”,如實申報相關內容(詳見附件填報指南)。
??2.按要求填報制作機構信息及《經營情況與社會責任報告》。
??(1)各持證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和廣電總局關于企業信息歸集的要求,填報“制作機構業務”--“一般信息變更”中的全部機構信息。信息缺失的持證機構,將不予換發新許可證。
??(2)各持證機構應當對照換證審核標準,在《經營情況與社會責任報告》中載明上一持證周期的節目創作生產和經營情況、受眾反應和社會影響情況、內部制度和隊伍建設情況,以及履行社會責任,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等相關情況。
??《經營情況與社會責任報告》中應當包含本機構的股權結構;如機構股權復雜,可提交前三級股權結構和律所出具的明確各級股東無外資成分的專項法律意見書。報告需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經營情況與社會責任報告》不合格的機構,換證業績審核亦不予通過。
??(二)匯總公告
??上海市廣播電視局對本市《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持證機構換證審核情況進行匯總,并于每月上旬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網(http://whlyj.sh.gov.cn/)對本市《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有效證件情況向社會通報。
??(三)換證辦理
??請各機構在廣電總局政務服務平臺查詢審核結果為通過后,請到上海市政府一網通辦“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的許可(續辦)”(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055c2d0f-d69c-41c7-b77e-5de101c6625c),根據頁面要求提交材料。也可以攜帶頁面要求的紙質版材料至上海市廣播電視局政務服務中心(巨鹿路709號)行政受理窗口辦理。
??五、業務咨詢
??技術支持電話:010-86093681;
??業務咨詢電話: 021-54033898;021-33394051; 021-23118222。
??請各機構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時間要求推進,嚴格遵照要求的內容和格式,認真做好此次換證工作。
??附件:填報指南
上海市廣播電視局
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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