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區2024年度上海市創新資金及科技小巨人工程(含培育)項目區級配套申報通知
根據《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關于批轉區科委《靜安區加快吸引和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打造高水平產業集群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靜府發〔2023〕4號)》,為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核心承載區,吸引和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強化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協同創新,現發布靜安區2024年度上海市創新資金及科技小巨人工程(含培育)項目區級配套申報通知。(若國家、市級、區級政策發生調整,從其規定另行調整。)
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區級配套
一、政策內容
對獲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支持的企業,給予區級配套資金支持。
二、申報對象
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靜安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誠信記錄良好的企業,申報須經其注冊地所在功能區推薦,并符合以下條件: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市級創新資金項目的企業,申報市級項目時,須經靜安區科經委推薦,并已獲市級相關扶持全部資金。
三、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逾期未申報視為放棄。
四、咨詢電話
1.咨詢電話:56205026、56205025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功能區聯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含培育)項目區級配套
一、政策內容
對獲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含培育)項目支持的企業,給予區級配套資金支持。
二、申報對象
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靜安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誠信記錄良好的企業,申報須經其注冊地所在功能區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綜合績效評價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申報市級項目時,須經靜安區科經委推薦,并已獲市級相關扶持全部資金。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遷入靜安區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并已獲市級相關扶持全部資金。
三、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逾期未申報視為放棄。
四、咨詢電話
1.咨詢電話:56205056、56205026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功能區聯系方式:
申請材料
1、《靜安區科創相關政策扶持申請表》(見附件)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3、獲立項或通過證明,如:項目合同、結論書或其它證明材料等復印件;
4、提供有關市級撥款證明,如:銀行回單或其它到款憑證復印件;
5、企業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全套一式叁份(均需加蓋公章),將紙質蓋章版+電子版材料一并報送至所在功能區。
如需其它補充材料,另行通知。
上海市靜安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