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申報指南
根據《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使用辦法》(黃商務委規〔2023〕3號),制定本《申報指南》,并對2024年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有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支持對象
依法設立在黃浦區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支持對象應當經營狀況良好、守法經營、依法納稅、信用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二、支持類別
本引導資金采用事后申請的方式,即項目建設或者調整已完成并運營后,方可進行申請。2024年申報的項目須在提交申報材料時已完成建設、正常運營,且開業時間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并符合《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使用辦法》適用范圍。
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支持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示范創新項目二類,請各申報單位根據項目不同類型進行分類申報。
三、重點項目申請
1.支持方向
(1)位于本區重點商圈核心區域及周邊關鍵節點,新建或調整的大型商業綜合體項目,新建或調整后對推動區域商業轉型、升級、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具有標志性、引領性、示范性、外部溢出性的項目。
(2)位于所在區域商業發展的關鍵節點位置的新建或調整中小型商業綜合體項目,新建或調整后能夠與周邊商業體形成互補,業態形態符合整體定位,對區域整體商業氛圍打造具有重要意義的項目。
2.申請內容
與商業結構調整相關的費用,包括改造裝修費、商鋪或者場地租賃費、設備購置及配套硬件設施建設費等。
3.支持方式
一次性補貼。
4.支持標準
(1)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項目核定實際投資總額的50%。
(2)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500萬元。
四、示范創新項目申請
1.支持方向
在本區重點商圈核心區域及周邊關鍵節點,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打造首店、旗艦店、創新概念店,在運用新技術、打造新模式、采用新業態上有創新突破,具有創新轉型帶動作用或對街區商業氛圍、特色打造具有促進作用的項目。
2.申請內容
與商業結構調整相關的費用,包括改造裝修費、商鋪或者場地租賃費、設備購置及配套硬件設施建設費等。
3.支持方式
一次性補貼或一次性獎勵。
4.支持標準
(1)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項目核定實際投資總額的50%。
(2)單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300萬元。
(3)為鼓勵商業載體招商積極性,對于核準獲得支持的新引入項目,商業載體業主方(含運營方)可以申請獲得相應配套招商獎勵,單個項目最高50萬元。如果商業載體業主方(含運營方)和項目方為同一主體或關聯企業,補貼和獎勵只可獲得一項。
五、申報受理
黃浦區商務委負責受理項目申報,對符合《黃浦區關于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使用辦法》支持對象及適用范圍規定且申報材料齊全的項目申請予以受理。
1.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黃浦區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項目申報表》,并按填表說明提供相關附件。請于8月31日17時前提交電子材料至郵箱hpshangye2022@163.com。
2.材料電子版審核通過后,將電話通知提交書面材料、參加評審會的時間。
六、不予申報情況
1.同一項目在沒有再次進行顯著商業結構調整的情況下,不得再次申報。
2.申報單位在申報前兩年內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而受到處罰的,不得申報。
3.申報單位在申報前兩年內發生過重大產品、服務質量問題,對黃浦區商業發展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申報。
4.申請單位在項目申報中存在造假、欺騙等行為的,不得再次申報。
如有問題,請于工作日(8:30-17:30) 咨詢聯系人:殷文倩、肖宇晨聯系電話:33134800-2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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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區商務委員會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