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開展2024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2024年度下半年上海市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以下簡稱“引導資金”)寶山區申報工作啟動,請有意向申報且符合條件的單位,按以下要求開展項目申報:
一、工作開展依據
2024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相關工作,以《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22〕22號)、《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3-2024年)》(滬發改服務〔2023〕7 號)等文件為依據。
二、重點支持領域
1. 《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滬府辦發〔2021〕7號)和《服務業創新發展大綱(2017-2025年)》(發改規劃〔2017〕1116號)明確的重點領域中的服務業項目。
2. 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國家級服務業示范園區和本市服務業創新發展示范區的重點服務業項目。
3. 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各類服務業園區的核心區域發展戰略、產業發展、功能定位等規劃編制。
三、申報對象要求
1.在本區依法設立且稅收征管關系在本區,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分支機構除外);2.符合本區產業發展導向(優先支持郵輪旅游、綠色低碳、生物醫藥及合成生物、機器人及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六大主導產業領域項目);3.上年度凈資產為正(列入新業態新模式重點領域的項目,按照滬發改服務〔2020〕10號文執行);4.獲引導資金支持后能接受事中事后管理;5.不存在獲引導資金支持但尚未驗收,或驗收不通過致項目核銷未滿3年的情形;6.持有法人一證通(參見附件5)。
四、申報項目條件
1.應為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間開工建設的在建項目;
2.經核定后的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
3.符合前述申報對象要求的同一項目單位可同時申報多個項目,但每年度至多一個項目獲得引導資金支持;
4.以下項目不予受理:一是規劃合同簽訂日期早于申報日期1年以上的規劃類項目;二是屬于城市規劃、土地規劃、環境評價和設計方案等規劃類項目;三是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圍和條件的項目等。
五、項目申報流程
1.網上申報。請項目單位于2024年7月12日前,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本市“一網通辦”電腦端門戶網站
(http://www.shanghai.gov.cn),選擇“寶山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事項,網上填寫項目申請表,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附件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0M,可上傳多個文件),系統自動生成申報書后加蓋電子簽章,完成系統申報。逾期不予受理(臨近截止時間系統擁堵,建議盡早提交)。
2. 申報輔導。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13:30,將在線組織申報輔導及答疑咨詢(騰訊會議ID:535-681-048),有意向的項目單位可提前與所在街鎮(園區)預約參加。
3. 區級評審。申報截止后組織開展區級專家評審會,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另行通知。
聯系人:俞夏立 56607293
附件:
1. 申報準備材料
2. 項目申請表樣表
3. 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提綱
5. 法人一證通事項說明
6.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
寶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