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關于推動知識產權創新發展和維權保護的政策意見》
閔府規發〔2024〕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委、辦、局,各區屬公司,有關單位:
現將《閔行區關于推動知識產權創新發展和維權保護的政策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2024年4月26日
閔行區關于推動知識產權創新發展和維權保護的政策意見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高水平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城區,進一步提升閔行區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提高知識產權創造質量
1.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每項獲獎專利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資助;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每項獲獎專利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資助。
2.對獲得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全球獎的單位,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資助。
3.對獲得上海知識產權創新獎(創造、保護、運用)的單位,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資助。
二、優化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4.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50萬元的資助;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園區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50萬元的資助。
5.對認定為上海市企事業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以及上海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范園區的單位,按照市級資助資金給予1:0.5配套資助。
6.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知識產權集中托管,對組織10家、30家、50家以上中小企業實施知識產權集中托管的園區,經評審,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資助。
三、提升知識產權運用效益
7.鼓勵實施《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國際標準,對于通過分級評價獲得等級證書的單位,給予首次評價費用50%金額的資助。
8.開展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體系和運營轉化體系建設項目,經評審通過后,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資助。
9.開展專利導航、知識產權分析評議等知識產權信息利用項目,經評審通過后,按照項目實際發生費用50%金額給予一次性資助,且同一家單位每年資助總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0.對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單位,按實際發生保費金額的50%予以資助,且同一家單位每年保費資助總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1.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對以知識產權質押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單位,采用后補貼方式,給予 LPR 的50%的利息補貼,且同一家單位每年利息補貼總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2.支持實施專利許可轉讓,對從國內高校或科研院所獲得創新成果促進專利權轉化運用的單位,按照不超過實際許可費用、轉讓金額的1%予以資助,且同一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3.引導規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對符合上海市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備案條件并開展相關工作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資助。
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14.支持進行知識產權維權保護,對在國內外開展知識產權維權保護項目并維權成功的單位,經評審給予維權費用(包括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司法鑒定費等)50%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
15.推進本區商貿流通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和保護水平提升,對當年度被認定為上海市“銷售真牌真品,保護知識產權”承諾單位的,給予每家單位5000元的資助。
五、推進知識產權服務建設
16.對能夠提供高質量商標品牌建設公共服務的商標品牌指導站,經評審,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
六、扶持知識產權人才培養
17.對在職員工當年度獲得正高級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知識產權師職稱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人、1萬元/人、5000元/人的資助;對獲得專利代理師資格的單位,給予一次性5000元/人的資助。
七、附則
(一)本意見適用于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二)本意見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本意見與其他各項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其中同一項目不得重復享受同類政策。
(三)申報單位如存在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弄虛作假騙取資助資金等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將取消其申請資助資格并追繳資助資金。觸犯法律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四)本意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本意見解釋權由閔行區人民政府行使,具體解釋工作由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知識產權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