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推動本區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根據《青浦區推動先進制造業發展的扶持辦法》(青經規〔2023〕1號)和《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實施細則》(青經發〔2024〕21號)文件精神,現就組織開展2024年度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在本區依法登記注冊納稅的企業,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在本行業內擁有較高知名度,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主要產品和服務符合本區產業發展導向。
(二)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管理機制完善,能持續支撐企業技術創新;能創造運用知識產權,積極布局國際專利,構建技術標準體系。
(三)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
(四)有較高且持續的研究開發投入,研究開發與創新能力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聚焦國家和市場重大需求領域,在基礎性、通用性、前瞻性技術領域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五)技術創新績效顯著,在本行業發揮技術引領和促進作用,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
(六)企業信用狀況良好,兩年內(自申請截止日起前兩年)未發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二、指標要求
(一)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
(二)企業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者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2000萬元;
(三)企業上一年度擁有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200萬元);
(四)企業上一年度研究開發人員不低于20人;
(五)申請年度前的三個年度內,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知識產權不少于3件(含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且上一年度有知識產權申請。
三、申報方式和時間
(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采用網上和書面申報并舉的方式。企業通過青浦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和服務平臺(http://cyfz.shqp.gov.cn)進行在線申報,相關電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傳;同時將一份紙質材料遞交至所屬街鎮(區屬公司),經街鎮(區屬公司)初審通過并蓋章后,報送至區經委。
(二)申報時間:網上填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0日,書面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材料
(一)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表(附件1);
(二)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報告(附件2);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企業成立技術中心的有關文件;
(五)企業2023年度審計報告、財務報表(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注)(蓋章);
(六)帶統計局水印的企業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和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經濟普查年份為607-1、607-2表);
(七)企業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信息表及購買發票復印件(附件3);
(八)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人員明細表及大專以上學歷證書或職稱等級證書復印件(附件4);
(九)有關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2021-2023年度獲取的知識產權證書、2023年度申請的知識產權受理通知書);
(十)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5);
(十一)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報告(操作方法見附件6),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可不提供;
(十二)申報單位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已經完成的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近兩年在國家、上海市和區有關部門立項的科技攻關項目的證明材料,有關新產品的獲獎證書等。
以上紙質申報材料采用A4打印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用普通膠粘裝訂方式于左側裝訂成冊。
五、評審方式
由區經委組織專家、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審認定,確定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企業技術中心,由區經委授予銅牌,經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辦公室審議通過后下達扶持資金。
書面材料受理地點:青浦區公園路100號318室
聯系人:青浦區經委技術進步科 夏旸
電話:59732890-10318
附件:
1. 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表
2.《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3. 企業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信息表
4. 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人員明細表
5. 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6.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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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區經濟委員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