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徐匯區扶持游戲和電競項目申報指南
為加快推進徐匯區游戲和電競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游戲和電競企業發展,培育優秀游戲和電競項目,根據《徐匯區加快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扶持意見》(徐文旅【2022】46號)、《徐匯區關于支持元宇宙發展的若干意見》(徐科委規【2022】3號)、《徐匯區關于加快推進商旅文體融合發展 著力擴大消費的若干意見(試行)》(徐發改規【2024】1號),現制定《2024年度徐匯區扶持游戲和電競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相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01、申報內容
1、支持游戲和電競產品研發。支持開發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文化、獲準正式運營的優質游戲和電競產品。
2、支持游戲和電競產品發行。支持游戲和電競發行平臺;支持游戲和電競產品新上線運營,并達到一定效益。
3、支持游戲和電競技術研發應用。支持游戲開發工具;支持元宇宙關鍵技術等在游戲和電競應用領域的研發;支持游戲硬件設備研發或應用。
4、支持游戲和電競賽事活動。支持在徐匯區舉辦電子競技重要賽事,以及賽事運營、賽事直播、經紀業務等項目;支持游戲和電競企業參加國際、全國重要賽事獲得優勝名次;支持舉辦與徐匯區游戲和電競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會展、高端峰會等活動。
5、支持游戲和電競IP跨界融合。支持各類游戲和電競原創IP與音樂、文學、影視等跨界融合產品和服務項目。
根據項目建設周期,可申報成果類項目和在建類項目:成果類項目,項目完成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在建類項目,項目建設起始期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并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項目驗收申請。
02、支持方式
項目通過區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安排使用。具體資助額度根據項目品質、投入成本、項目建設成果、經濟效益以及對徐匯區游戲和電競產業發展的貢獻度、品牌效應等方面的綜合考量評定。
03、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2024年度徐匯區扶持游戲和電競項目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申報項目應符合本申報指南確定的支持范圍;
2、項目申報單位應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納稅,會計核算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
3、申報單位應具備相應的項目執行能力和資質,項目立項或實施中涉及行政許可的,應取得必要的行政許可。
(二)限制條件
1、受到各級政府財政保障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在支持范圍;
2、同一項目已納入區級政府部門財政資金保障的,不再重復支持;
3、申報單位曾存在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扶持資金,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已獲得其他財政同類支持又重復申報等行為,被取消申報資格的,不予支持;
4、申報單位三年內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的,不予支持。
04、申報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報2024年度徐匯區扶持游戲和電競項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徐匯區扶持游戲和電競項目申請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
4、申報單位2023年度稅控財務報表(通過“上海市網上電子報稅企業端軟件”即eTax@SH,生成并打印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報表),新設單位(2023年1月1日后注冊的)須提供最新的稅控財務報表;
5、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使用法人一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登錄信用中國(上海)網站http://credit.fgw.sh.gov.cn/,點擊左側“導航欄-專用信用報告-報告查詢”進入報告開具頁面,開具用途選擇“行政管理領域使用”,時間范圍選擇“近三年”,查詢領域全選);
6、成果類的需提交項目成果總結報告及審計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針對申報項目內容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含反映項目成本支出的證明材料,包括相關合同、發票、記賬憑證等)等;
7、反映申報單位及項目的相關資質(申報單位相關許可證、資格證等)、專業品質、服務效能、知識產權等情況的其他材料。
(二)補充材料
1、申報第1條產品研發的,須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批文號等證明材料。
2、申報第4條賽事活動的,須提供賽事活動策劃方案;申報賽事獲得名次的,須提供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
3、申報第5條跨界產品的,須提供相關授權或合作材料。
以上材料除《2024年度徐匯區扶持游戲和電競項目申請表》為原件,其他材料均為復印件加蓋公章。
05、工作流程
專項資金采取書面材料申報,并需現場遞交書面材料。
(一)現場遞交材料
1、申報時間: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
2、受理地址:漕溪北路366號1號樓13樓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
申報時須提交書面材料一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紙質材料為封面,按《申報指南》第四條羅列所需申報材料的順序,于左側膠裝成冊。在申請表第一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最后一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章,整本書面材料加蓋騎縫章。
申報時須通過U盤或郵箱xuhuiwenchuang@163.com提交電子版材料一份,電子版材料須與書面材料內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除項目專項審計報告最晚可于項目評審前提交,其他項目材料過期不予受理。書面材料不退還。
(二)評審流程
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受理匯總申報材料,對申報項目組織認定或評審,結果經徐匯區相關會議審定后向社會公示。
06、評估監管
項目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本《申報指南》的內容進行項目申報,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如有虛假申報,經查實后申報單位和相關責任人三年內不得申請專項資金或參與專項資金申報,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從未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專項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單位自主申報。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或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歡迎知情者舉報。
項目申報單位對獲得的扶持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擅自變更資金用途。項目執行期間,確有特殊原因須變更資金用途、調減投資額等其他重大事項的,須報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審批。
對于違反專項資金使用規定或績效不佳的項目,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與徐匯區財政局保留變更、中止、收回扶持資金的權利,并視情節嚴重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對已獲得同一年度其他徐匯區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07、咨詢方式
(一)項目申報工作詳情可點擊徐匯區政府網站(https://www.xuhui.gov.cn/xxgk/portal/article/organizationArticle?code=xhxxgk_whj&activeTab=zdgz&selectedLevel=first&selected=xhxxgk_whj_yw)查看,或關注“徐匯文創”微信公眾號獲取。
(二)有關申報事宜可咨詢: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產業發展科,潘老師 34241081,王老師64872222-1737。
08、解釋部門
本《申報指南》由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09、附件
徐匯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