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虹口區貿易型總部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虹口區支持總部企業發展的意見》(虹發改委〔2021〕4號)、《虹口區總部型企業認定及獎勵的實施意見》(虹商務規〔2022〕3號)要求,為進一步支持貿易領域頭部企業做大做強,現決定在本區范圍內開展2023年度虹口區貿易型總部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設立在虹口區,經區商務委認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以國內批發零售為主營業務,該業務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比例達50%以上,且上年度營業收入(銷售收入)超過50億元人民幣;
2.以國際貨物貿易為主營業務,該業務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比例達50%以上,且上年度營業收入(銷售收入)超過30億元人民幣;
3.以物流倉儲或國際服務貿易為主營業務,該業務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比例達50%以上,且上年度營業收入(銷售收入)超過20億元人民幣;
4.以平臺交易為主營業務,注冊會員或入駐商家超過2500家且超過30%的比例為非本市企業。其中,面向消費者的平臺企業上年度交易額超過25億元人民幣;面向企業(提供企業間交易)的平臺企業上年度交易額超過75億元人民幣。
二、認定申報程序和材料要求
1.2022年度審計報告,需包含主營業務的收入構成(對申報平臺交易類貿易型總部企業,另需就注冊會員與上年度交易額情況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2.貿易型總部申報表(附件1);
3.其他證明材料。
三、申報方式
材料加蓋公章后,提交至區商務委。
四、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
五、聯系方式
虹口區商務委員會 產業發展科
地 址:飛虹路518號1號樓1305室
施老師 25658338、鄭老師 25658349
郵 箱:hkswwcyk@126.com
六、申 明
我委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虹口區貿易型總部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委舉報。
附件:貿易型總部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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