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申報指南》
滬商市場〔2023〕171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商務委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商規〔2022〕4號)有關規定,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2023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3年6月21日
2023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申報指南
為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推動本市老字號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商務委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商規〔2022〕4號)有關規定,特制定2023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是指市級財政安排的,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中支持商貿流通(老字號創新發展)發展的專項資金。
資金主要用于促進本市老字號企業發展,推動老字號市場規模逐步擴大,創新活力持續增強,國內外影響力顯著提升,文化技藝薪火傳承。具體用于以下方面:
(一)老字號創新發展
1.支持老字號企業守正創新。支持本市中華老字號、上海老字號積極參與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推出“老牌新品”,打造新店、旗艦店,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數字化轉型,開展有影響力的宣傳推廣活動等,在促進消費工作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2.支持專業機構為老字號提供服務。支持專業服務機構圍繞老字號品牌建設、文化傳承、市場拓展、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開展有影響力的活動,服務對象覆蓋至少十個中華老字號、上海老字號,對促進本市老字號創新發展,提供可復制推廣的先進經驗。
(二)上海中華老字號博覽會
支持舉辦上海中華老字號博覽會,開展策劃設計、招商招展、活動組織、搭建制作、宣傳推介,打造引領全國的中華老字號盛會。
二、支持標準
(一)老字號創新發展
1.老字號企業。采用項目補貼方式,對上一年度完成的項目實際支出進行補貼,包括宣傳費用、設計費用、推廣費用、渠道費用、裝修費用、展陳費用、咨詢費用、設施設備軟件購置費用等,支持額度不超過總投資額的50%,每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30萬元。
2.專業服務機構。采用項目補貼方式,對上一年度完成的項目實際支出進行補貼,包括場地費、會務費、專家咨詢費、設計制作費、宣傳推廣費、軟件開發費等,支持額度不超過總投資額的50%,每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0萬元。
(二)上海中華老字號博覽會。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按照政府購買服務合同金額支付。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方向:老字號創新發展
(二)申報主體:本市經認定的中華老字號或上海老字號。為本市老字號提供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老字號以母公司作為項目申報主體。
(三)企業依法合規經營、財務核算規范。
(四)每個企業限獲得一個項目支持。
(五)項目于2022年度內實施并完成,申報主體于2022年度內完成資金結算。
(六)老字號企業申報創新發展項目總投資額需超過50萬元。專業服務機構申報創新發展項目總投資額需超過20萬元。
(七)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四、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采用書面郵寄的方式進行。
(一)初審環節
各申報企業于2023年7月28日前報送初審材料,全部材料采用A4紙打印,加蓋單位公章,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初審材料一式5份郵寄至市商務委。以收到郵寄包裹時間為準,逾期或材料不全視為無效申報。
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老字號企業報送《2023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老字號企業申報表》(附件1),需簽字蓋章;專業服務機構報送《2023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專業服務機構申報表》(附件2),需簽字蓋章;
2.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蓋章;
3.申報主體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等名單的證明(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截圖);
4.項目績效證明材料(包括利潤表、宣傳報道等)。
(二)復審環節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商務委”)在2023年8月18日前以電話形式通知通過初審的企業提交復審材料。接到電話通知的企業,將復審材料采用A4紙打印1套,加蓋單位公章,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復審材料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郵寄至市商務委。以收到郵寄包裹時間為準,逾期或材料不全視為自動放棄。未接到電話通知的企業不需報送。
需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資金明細表(附件3);
2.與資金明細表一一對應的發票、付款憑證、記賬憑證、合同(大額支出)等;
3.與項目實施內容相關的其他材料。
非2022年發生且支付、與項目實施內容不相關、沒有合法稅務憑證、無法識別、非項目申報單位發生、關聯交易費用、日常辦公費、日常人員費、現金支出、可抵扣進項稅額等費用均不計入實際支出。
五、審核程序
(一)初審
市商務委會同上海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組織項目初審,對項目的先進性、示范性、引領性進行評價,結合當年預算額度,擇優確定支持項目。
(二)復審
市商務委通知初審通過的企業補充復審材料,會同市財政局復審。依據申報材料對項目的真實性和實際投入進行復核,確定支持項目和支持金額。
(三)撥付
審核結果在市商務委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者,由市商務委向市財政局提出撥款申請,市財政局按照國庫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撥付資金。
六、資金使用和管理
(一)市商務委根據本市老字號發展需要,提出資金支持的重點方向;會同市財政局提出資金支持方案,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
(二)市財政局配合市商務委審核資金支持重點及支持方案,并撥付資金,配合市商務委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三)用款單位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妥善保存相關申報資料、原始票據及憑證備查,對財政、商務、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專項檢查,應積極配合,主動做好相關工作,及時提供相應文件、資料。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依法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
(四)資金必須??顚S?,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按照規定收回已撥付的資金。根據相關單位失信情況,按有關規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提供不良記錄,并根據其失信程度在不同管理環節采取相應約束措施。
七、應用解釋和實行日期
本指南由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本指南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針對2023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有效。
市商務委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資金申報事宜,請老字號企業自主申報。市商務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附件:
1.2023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老字號企業申報表
2.2023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專業服務機構申報表
3.項目資金明細表
聯系方式:23110637,23110639
郵寄地址:上海市商務委員會市場體系建設處,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7號樓901室
附件下載:
1.2023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老字號企業申報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