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長寧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通知
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長寧區文化和旅游繁榮發展的若干政策》(長文旅〔2022〕31號),開展2023年度長寧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
01、申報主體
注冊和納稅在長寧區的企事業單位,注冊在長寧區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社會組織。長寧區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除外。
02、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內容須符合申報單位經營服務范圍。
2、申報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財務狀況良好,無違規違法經營和不良信用記錄。
3、所申報項目須在長寧區域范圍內實施,且須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
有下列情況的不予申報
1、已獲政府財政全額撥款或其他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
2、所申報項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3、申報單位在文化和旅游及相關領域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2年的;申報單位法人為失信執行人的。
4、申報項目存在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他違規行為的的,按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并將已撥款項全部收回,上繳財政。同時取消三個年度申報項目資格。同時,將企業的失信行為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黑名單。
03、扶持項目類別
一、公共文化服務優質均衡發展類
1、鼓勵社會主體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各類企事業單位開展具有一定規模和品牌影響力、活動參與度高的文藝演出、藝術展覽、藝術指導、藝術導賞、讀書講座、讀書會、閱讀沙龍等全民藝術普及和全民閱讀推廣類活動。
2、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鼓勵合理利用本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開發特色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開展知識和技藝傳授、展示、表演等活動。
3、推動區域高層次文旅人才集聚。鼓勵國內外藝術名家落戶長寧并設立名家工作室,在長寧推動指導文化交流活動、開展藝術教育普及;鼓勵領軍型旅游業人才落戶長寧,助力長寧構建更加開放、更具競爭力的文旅產業人才環境。
4、支持開展區域性文旅發展相關課題研究和調研。加強規劃引領區域文化和旅游發展方向,鼓勵專業機構和社會力量從長寧區情、功能定位和戰略布局以及文旅發展趨勢出發,為長寧文化和旅游發展提供數據支撐和專業建議。
二、激發文旅載體和空間活力類
5、支持高品質非公立文旅載體建設。鼓勵各類民營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文化設施,以及電影院、劇院等經營性文化單位通過提供設施免費、優惠開放、公益場次、公益票價等方式,向公眾提供高品質的文旅產品和服務,豐富市民的文化休閑旅游需求。
6、進一步推動文化賦能城市空間。支持社會主體參與建設“全域旅游示范區域”“家門口的好去處”“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等適合休憩、交流、活動的新型公共空間項目。鼓勵區域內現有空間設施更新打造“演藝新空間”“美術新空間”,提升長寧藝術和展演服務能級。支持社會主體參與“一江一河”建設,打造長寧蘇州河城市活力游憩區。
7、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費新場景。支持社會力量在長寧區域內的商圈、大型商業綜合體、公園綠地和城市公共文化空間內開展各類文商旅融合類活動與文化體驗類節慶活動。深化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功能融合,推出更好服務人民美好生活的、主客共享的文旅服務場景。
8、支持文化和旅游會展產業發展。鼓勵社會主體在本區的酒店、展覽場所等舉辦涉及文旅行業內標桿性的藝術產業、文化旅游裝備產業、版權交易的博覽會、專業論壇等活動。
三、豐富品質化文旅產品供給類
9、鼓勵圍繞重點題材開展文藝創作。鼓勵社會主體圍繞長寧故事、長寧文化等重點題材開展文學作品、美術作品、舞臺藝術、影視作品、網絡視聽等各類型的創作并進行市場化推廣,展現長寧區域特色和原創文化品牌。
10、支持大型文化和旅游品牌活動。依托上海國際舞蹈中心、上海影城、劉海粟美術館、程十發美術館、上海油畫雕塑院美術館等區域內文化地標,鼓勵社會影響力大、知名度高、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國際文化旅游交流、賽事、節慶活動及首創作品新作等在長寧首發、首演、首映、首展。
11、推進城區歷史文脈的保護與傳承。結合城市微更新,支持社會主體圍繞長寧“城市微旅行”“一江一河”“建筑可閱讀”“海派城市考古”等主題進行文旅產品策劃以及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推進中山公園紅色文化圈、虹橋海派文化圈、新涇江南文化圈建設,深化“藝術愚園”“人文新華”“靜雅武夷”“漫步番禺”等主題街區建設。
12、支持在線新文旅等各類數字化轉型項目。加快推動文化旅游行業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重點支持文旅行業的數字化轉型項目,加強文旅數字場景的挖掘和應用,支持圍繞元宇宙、數字藝術品等新領域開展的數字文旅領域創新項目。
04、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方式
通過“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登錄“上海一網通辦”平臺長寧區企業專屬網頁(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cn/enterprise/eindex),點擊進入“長寧區產業政策扶持資金申報”專區內“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進行在線填報、提交相關電子材料,并保存下載相應申請表。
2、申報時間
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4日,線上系統將于7月14日17:00關閉,請務必及時提交申報表。
二、材料初審
線上初審及時間: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4日。已提交申報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在此時間段持續關注申報系統,在“我的資金申報”欄目查看管理方操作意見,如需修改及補充附件材料請及時補充上傳,逾期不提交視為放棄。
三、項目評審
1、項目評審
長寧區文旅局將于8月上中旬召開項目專家評審會,申報單位須參加評審并進行項目答辯。
項目評審時需提交書面材料
材料要求:通過線上項目初審后,需將相關材料確認簽字蓋章后,提交紙質版書面材料,包括:
(1)《長寧區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2)法人單位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民辦非企業提供備案登記證書(復印件)。
(3)其他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2、資金審計
長寧區文旅局將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審計,核定擬扶持項目和金額。
3、會審會商
專家評審會后,長寧區文旅局將會同區發改委、科委、商務委、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對擬扶持資金項目的重復性及扶持資金情況進行會商。
四、公示和撥款
1、公示:綜合評審結果經審核批準后,由長寧區文旅局向社會進行公示。
2、撥款:公示結束無異議后,長寧區文旅局以一次性撥款的方式予以撥付。
五、評估與監管
長寧區文旅局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對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實行跟蹤管理。對專項資金支持的重大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違反資金使用規定或項目績效不佳的項目,長寧區文旅局保留變更、終止、收回扶持資金的權利,并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
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擅自變更資金用途。專項資金使用應根據區財政局相關規定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05、聯系及咨詢方式
上海市長寧區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長寧路599號1115室
電話:22051115、22051163
郵箱:cnwhc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