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區2023年第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開始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市奉賢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各企業于4月30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見附件3)一份(無需佐證材料),并于5月6日前報送至奉賢區經委企業服務中心。
紙質材料左側兩個訂書釘裝訂,須簽章(封面、騎縫、真實性說明處蓋公章,真實性說明處法人簽字)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
區經委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須是創新型中小企業。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各企業于4月30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見附件4)一份(無需佐證材料),并于5月6日前報送至奉賢區經委企業服務中心。
紙質材料左側兩個訂書釘裝訂,須簽章(封面、騎縫、真實性說明處蓋公章,真實性說明處法人簽字)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
區經委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簡單更名:
經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如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可于4月30日前,向奉賢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提出簡單更名申請,填寫《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申請表》,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一份)須簽章齊全。
(二)聯系方式:
唐老師、 周老師 37565721
(三)紙質材料郵寄地址:
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南亭公路1號房地大廈308室
附件:
1.2023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2.2023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3.2023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4.2023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5.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6.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7.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標準
8.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附件 (下載附件請點擊).doc
奉賢區經濟委員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