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區關于加快發展蘇州河以北現代商貿業的實施意見》貿易部分相關的申報指南
根據《虹口區關于加快發展蘇州河以北現代商貿業的實施意見》的文件精神,為促進區域商貿業生態良性循環,推進現代商貿業業態結構調整,推動重大商貿項目的轉型升級,提升區域現代商貿業整體形象,深化進博會平臺作用,結合虹口實際,特此制定《實施意見》中貿易類部分相關條目的申報指南,各企業可依照本《指南》進行申報。
一、支持內容
(一)支持進口商品國別店落戶虹口
(二)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放大進博會溢出效應
(三)“6+365”平臺認定獎勵
(四)“出海優品”電商補貼
(五)海關AEO高級認證補貼
(六)出口信用保險補貼
二、操作細則
(一)支持進口商品國別店落戶虹口
1、扶持條件:本區企業在虹口區內開設并實體運營進口商品國別店、特色店,項目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明顯,由區商務委授牌認定。2、扶持金額:按照不超過30%的實際裝修費用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金分三年撥付。3、項目時間: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表;(2)營業執照復印件;(3)商業面積租賃合同或產證復印件;(4)裝修合同復印件及發票復印件;(5)銀行轉賬憑證;(6)裝修工程審價報告。
(二)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放大進博會溢出效應
1、扶持條件:本區企業在虹口商圈或樓宇租賃面積開設進口商品特色店并持續運營一年以上,促進進博會相關展品變商品,由區商務委授牌認定。2、扶持金額:根據實際租賃面積,按照不超過年租金的2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年限不超過三年。3、項目時間: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商業面積租賃合同復印件;
(4)房租費用發票;
(5)銀行轉賬憑證。
(三)“6+365”平臺認定獎勵
1、扶持條件:企業經市級認定為“6+365”平臺或“上海市雙循環示范企業”。2、扶持金額:經認定的平臺企業或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3、項目時間: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平臺證書或示范企業證書復印件或認定文件。
(四)“出海優品”電商補貼
1、扶持條件:外貿出口企業在國內知名電商平臺開設“出海優品”店鋪,店鋪存續超過一年,并計劃持續運營。2、扶持金額:對我區“出海優品”店鋪運營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家店鋪補貼金額為1萬元。3、項目時間: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出海優品”店鋪入駐證明;
(4)店鋪運營情況報告;
(5)企業持續運營店鋪承諾書。
(五)海關AEO高級認證補貼
1、扶持條件:重點貿易企業通過海關AEO認證,并取得AEO高級認證證書。2、扶持金額:企業獲得當年度AEO高級認證證書,一次性獎勵10萬元。同一企業只能享受首次高級認證獎勵。3、項目時間: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AEO證書復印件。
(六)出口信用保險補貼
1、扶持條件:企業投保中國信保出口信用保險等防范外經貿風險產品,且在對外經貿活動中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2、扶持金額:以不超過保費總額的30%予以補貼,單個企業最高可享受10萬元。3、項目時間: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申報材料:
(1)《上海市虹口區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減免專項資金申請表》;
(2)《承諾書》;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中國信保信用合同復印件;
(5)發票復印件;
(6)銀行付款證明。5、其他事項:申請該項資金的企業,應根據本細則相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向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提交保費扶持申請,所有相關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收集材料以后,提交區商務委審核。
三、申報時間
申報材料遞交至2023年4月30日截止。
四、受理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上報區商務委。
(二)對進口商品國別店、進博會溢出效應、“出海優品”補貼等項目,區商務委會同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招商分中心等相關部門進行評審,形成匯總意見;對“6+365”平臺認定獎勵、AEO高級認證補貼,區商務委收集企業申報材料并確認是否符合申報要求。所有申報經區政府審批后,進入資金申請撥付程序。
(三)由區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批量撥付扶持資金至申報主體賬戶。
五、其他事項
1.申報主體需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確保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專項資金的申請單位,須退回已撥付資金,取消申請單位3年內申報本區專項資金扶持資格,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申報指南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或上海市頒布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3.本申報指南由虹口區商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虹口區商務委 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518號1305室
聯系電話:25658352,25658322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
聯系電話:63306030-6243,1891770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