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3年度外資研發機構協同創新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滬科指南〔2023〕5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鼓勵和支持與外資研發機構的國際科技合作,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2023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外資研發機構協同創新項目申報指南。
一、征集范圍
合作目標:鼓勵外資研發機構與本市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開展聯合研發合作,推動上海科創中心建設。通過共享共用設施設備、研發場所、技術人才、資金、數據等創新資源,產生高質量研發成果,鼓勵優先在上海轉移轉化。
鼓勵曾獲得“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協同創新’案例”的企業積極申報。
支持領域:先進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
執行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經費額度:非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1:1。
申報主體要求:在滬設有研發機構的外資企業牽頭,聯合本市的高校、科研機構及在滬注冊的內資企業共同實施,雙方已有較好的合作基礎,對合作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已有合理劃分約定并簽署項目合作協議。
限項規則:每個單位限報1項。
二、申報要求
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還須遵循以下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注冊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
2.研究內容已經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3.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遵守科研倫理準則,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法規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
4.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須在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時,上傳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與理由。
5.已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市科委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者,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
6.項目申報單位需與本市合作伙伴有較好的合作基礎,須提交其與合作伙伴簽署的有效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具體要求如下:(a)注明簽字雙方的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或職稱)及聯絡方式等具體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紙說明;(b)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識產權等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件;(c)約定的合作內容須與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相符。(d)合作文本及說明材料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7.申報單位須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下列保證書: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1:1;(b)與合作伙伴間無互相擁有股份的技術轉移。
8.用以證明申報主體滿足上述申報要求的相關文件及書面材料需掃描成電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傳至申報系統。
三、申報方式
1.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無需送交紙質材料。申請人通過“中國上海”門戶網站(http://www.sh.gov.cn)——政務服務——點擊“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進入申報頁面,或者直接通過域名https://czkj.sheic.org.cn/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使用“一網通辦”登錄(如尚未注冊賬號,請先轉入“一網通辦”注冊賬號頁面完成注冊),進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相應的指南專題,進行項目申報;
【繼續填寫】使用“一網通辦”登錄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2.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23年3月29日9:00,截止時間(含申報單位網上審核提交)為2023年4月18日16:30。
四、評審方式
采用一輪見面會評審方式。
五、立項公示
上海市科委將向社會公示擬立項項目清單,接受公眾異議。
六、咨詢電話
服務熱線:021-12345、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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