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濱海分局,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企業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增強我市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根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和《紹興市專利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附件1)有關要求,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紹興市專利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紹興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生產經營范圍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發展導向,具備較好的專利工作基礎,技術創新對企業發展推動作用明顯;
(二)專利工作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實;
(三)近三年沒有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四)近三年沒有非正常專利申請及騙取專利申請資助獎勵費用行為;
(五)經營狀況良好,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2件以上,使用專利技術的產品年銷售額不低于3000萬元;
(六)《紹興市專利示范企業評價指標體系》(附件2)基礎項評分達60分以上。
二、材料提交
按屬地管轄的原則,申報企業將以下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其中附件3還需提供電子文檔)報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市局濱海新城分局初審并及進行匯總,于2019年6月30日前上報市市場監管局。
(一)紹興市專利示范企業申報表(附件3);
(二)企業發展概況和專利工作總結,主要內容應包括:企業發展概況、企業專利制度建立與運行情況、企業專利申請、授權、實施、運用以及保護情況;
(三)有效專利清單,近三年企業申請專利清單、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及繳費發票復印件;
(四)企業銷售、利稅情況表及使用專利技術的產品銷售、利稅情況表(需提供審計報告或分析報告);
(五)《紹興市專利示范企業評價指標體系》涉及到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評定申報
(一)市市場監管局委托第三方評價機構對申請企業的申報材料組織評審,并根據需要進行現場核查;
(二)經評審認定符合市專利示范企業條件的,由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授予“紹興市專利示范企業”稱號,并優先推薦其申報國家知識產權優勢和示范企業、省專利示范企業以及有關專利應用、轉化實施項目計劃;
(三)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優先推薦市級以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先進個人;
(四)2019年認定結果將在市局官網上予以公示。
附件:1. 紹興市專利示范企業管理辦法.docx
紹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市市場監管局聯系人:傅賽燕,劉毅;聯系電話:88738072,8873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