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支持海納小鎮發展十二條(2023版)》
為促進“海納小鎮”建設,加快形成數字經濟發展新動能,將“海納小鎮”打造成為上海乃至長三角一體化的數字化轉型示范區,對在“海納小鎮”區域范圍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和機構,給予以下政策支持:
01、落地支持
對在“海納小鎮”區域范圍內新引進或新設立的企業,對區域數字產業發展具有明顯帶動和支撐作用,區域貢獻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開辦費資助,分三年撥付。
02、場地支持
對在“海納小鎮”區域范圍內新引進或新設立的企業,租賃“海納小鎮”辦公場地自用的,可按房租金額50%以內比例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支持,年限不超過三年;在“海納小鎮”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可按購房款1.5%給予資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分三年撥付。
03、數字化支持
對落地在“海納小鎮”內的數字化轉型項目,單個項目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按投入資金3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對注冊登記在“海納小鎮”的數字經濟功能型總部、研發中心和開放式創新平臺,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運用BIM/CIM技術在“海納小鎮”打造的數字孿生應用項目,按投入資金2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對高水平數字化轉型綜合解決方案供應商,以及數據、平臺、安全等服務標桿企業和“單項冠軍”,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大數據聯合創新實驗室,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對信息安全、鏈路安全、數據安全建設項目,給予最高30萬元資助。對行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04、科創支持
對企業自主研發投入的項目,按自籌投入資金總額3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對經認定國內首臺(套)、軟件系統首套的,按銷售金額3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對企業參加國家、市、區創新挑戰賽事等活動,并揭榜將相關技術需求和場景應用在“海納小鎮”轉化并落地的項目,按其實際成交額1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區科技創新型小巨人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資助。
05、平臺支持
對獲得國家、上海市認定的新建或新引進的數字化領域科技研發平臺,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對獲得區認定的新建數字化領域科技研發平臺,可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助。對獲得國家、上海市、區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的數字化領域企業,可分別給予最高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國家、上海市級科技研發平臺開展的數字化領域產學研合作開發項目且取得一定成果,按實際支付金額30%以內比例給予支持,同一單位每年累計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06、機構支持
對新引進的智能軟件和研發服務產業領域行業協會、企業聯盟、人才培訓基地等非盈利性機構,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對新引進的金融功能性機構,給予最高150萬元資助。對新引進的研發服務外包(CRO)、研發生產外包(CMO、CDMO)等生命健康領域研發創新型重點企業,按創新研發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支持。
07、質量與知識產權支持
對獲“上海品牌”認證的數字化領域企業、機構,給予獎勵30萬元,再認證每次給予獎勵10萬元。對獲得市級企業質量管理領域數字化轉型案例十佳案例、優秀案例的企業、機構,分別給予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獲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數字化領域企業、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獲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認定的數字化領域企業、機構,給予30萬元獎勵。對自有商標獲國家知識產權局“馳名商標”認定的數字化領域企業、機構,給予獎勵50萬元。企業在“海納小鎮”實現版權交易轉讓,經認定,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08、資質許可支持
獲得對企業數字化能力提升有促進作用的涉密信息系統集成甲級資質、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評估CS4級及以上、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服務能力成熟度二級及以上、CMMI 3級及以上、ICP許可證、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等,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新獲得中國廣告協會證明商標CNAA使用許可的數字化領域企業,一次性給予40萬元獎勵。
09、金融支持
對數字化領域企業在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給予最高400萬元的資助;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的,給予最高105萬元的資助;在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E板、N板)掛牌交易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助。符合“海納小鎮”產業導向且已完成股改的數字化領域企業通過公司債、企業債、短融中票、資產證券化產品等直接融資方式融資的,給予融資費用50%的資助,最高100萬元。
10、人才支持
對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數字化領域企業,根據企業經濟社會貢獻,給予最高50萬元人才專項獎勵。對在數字化領域貢獻突出的優秀人才,符合條件的重點予以引進落戶。強化“普陀人才優享卡”功能,為符合條件的數字化領域企業高層次人才團隊提供醫療保障、子女入學指導等“一站式”服務。
11、展會支持
對主辦或承辦數字化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峰會、論壇、展覽會、博覽會等活動,經認定,可按投入資金總額5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對參與具有影響力的數字化領域產業峰會、論壇、展覽會等活動,經認定,對參展單位每次按活動實際發生的注冊費、展位費、搭建費等給予50%以內比例,最高20萬元資助。
12、配套支持
對獲得上海市城市數字化轉型專項資金扶持的數字化轉型項目,可最高按1:1比例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區級資金匹配。對獲得國家或上海市的首臺(套)政策支持的,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得上海市平臺能力提升項目的科技研發平臺,可最高按1:1比例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區級資金匹配。對獲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的,按1:1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區級資金匹配。對獲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項目立項的數字化重點領域企業,按最高1:1比例給予區級資金匹配。對獲得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的,按市級要求比例給予區級資金匹配;對獲得市級信息產業發展和城市數字化轉型項目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的,可最高按不超過1:1比例給予區級資金匹配。對獲得市經信委立項確定的上海市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按不同專題分別給予區級資金匹配。對獲上海市企事業專利工作示范單位認定的企業、機構,按1:0.6比例給予區級資金匹配。
*本單頁中的政策條款具體參照《普陀區“3+5+X”產業政策體系(2023版)》,政策最終解釋權歸普陀區科委、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文旅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人社局、區投促辦、區金融辦等部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