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2023年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滬浦發改能源〔2023〕152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力度,促進光伏產業發展,根據《浦東新區節能低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浦發改規〔2023〕1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新區2023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22年5月8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在浦東新區范圍內投資建成并網的單個裝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的(公共機構裝機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臨港地區實施的項目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根據新片區相關政策另行組織申報)。
二、支持對象
1.依法在浦東新區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狀況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單位;
2.在浦東新區實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區能源消費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項目實施單位。
三、申報條件
1.項目審批手續完備規范;
2.項目建成并完成并網接入;
3.項目竣工驗收合格;
4.項目投資主體信用狀況良好。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投資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3.項目備案文件;
4.新區供電公司出具的項目并網驗收意見;
5.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場地及設施產權證明及使用證明;
6.單位承諾函、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證明等材料。
五、補貼標準
在申報范圍內的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給予補貼,補貼0.40元/瓦(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1元/瓦),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
六、申報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條件的項目,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在浦東新區政策“一網通辦申報受理服務平臺”進行登錄,http://zcywtb.pudong.gov.cn/web/login,登錄后點擊發布部門“區發改委”查詢,點擊“分布式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進行申報,按照申報表要求進行填寫提交,完成申報。網上申報周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 31日。
區發改委將按照《浦東新區節能低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組織力量開展申報項目評審、補貼項目審定、結果公示等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浦東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2. 浦東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資金申請單位承諾函
聯系人:吳華東、鄭偉偉
聯系電話:28282582、58788388-63320
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2001號3號樓321室
上海市浦東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浦東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項目名稱 | (填寫與備案信息表上“項目名稱”一致) | ||||
項目立項文件 | 備案項目,上海代碼: | ||||
基本信息 | |||||
建設單位 | (填寫工商登記全稱) | ||||
專項資金申請銀行帳戶 (蓋財務三聯章) | 公司名稱: 開戶賬號: 開戶行: | ||||
建設地點 | (填寫詳細地址) | ||||
是否為公共機構 | □是 □否 | 是否為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 | □是 □否 | ||
建設規模 | (需填寫)千瓦 | 并網時間 | (年月日) | ||
建設條件與方案 | |||||
建設場地 支持性文件 | □土地(建筑物)產權證 □場地租賃協議 □能源管理合同 □其他 | ||||
組件類型 | □晶硅 □薄膜 □其他(請具體描述) | ||||
組件規格數量 | 型號 | 數量 | |||
逆變器規格數量 | 型號 | 數量 | |||
發電戶號 | (需填寫,與供電公司一致) | ||||
項目已按照備案文件內容完成建設,以上信息填寫均真實有效。 項目聯系人(簽字): 聯系方式: (單位公章) | |||||
項目接入所屬供電公司意見 | |||||
經我方確認,該項目已經于 年 月 日并網發電,裝機容量 千瓦。
供電公司負責人: (蓋章) | |||||
附件2
浦東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資金
申請單位承諾函
我單位投資建設的項目,裝機規模為千瓦,立項文件號: ,項目于20 年 月 日全容量建成并網。現擬申請浦東新區節能低碳專項資金,對該項目相關事項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1.項目已經按照立項文件要求全容量建成完工,項目正常運營發電。
2.該項目未享受過其他本區內財政資金扶持。
3.本次申報項目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如發現虛假材料,愿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公司(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