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3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申報的通知
滬浦發改能源〔2023〕127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專項資金獎勵項目申報和資金撥付工作的通知》(滬發改能源〔2023〕25號)、《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2020版)》(滬發改規范〔2020〕7號,以下簡稱7號文)、《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滬發改規范〔2022〕14號,詳見附件)要求,為做好浦東新區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申報工作,請各單位加大政策信息宣傳力度,組織有關企業積極申報?,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 符合7號文支持獎勵的海上風電項目、光伏項目,在申報截止日前報送我委,逾期不再受理7號文支持獎勵項目申報。
2. 2022年1月1日以后并網投產的海上風電項目、光伏項目,其中光伏項目包括:常規光伏項目;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
二、申報條件
1. 項目立項手續完備規范;
2. 項目按照立項文件相關要求實施建設;
3. 項目符合上海市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
4. 項目投資主體符合信用狀況良好的基本條件(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未記載3年內能源、環保領域嚴重失信信息)。
三、申報材料
申請獎勵的項目應提交:
1. 項目申請表;
2. 項目立項文件;
3. 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場地及設施的產權證明及使用證明;
4. 單位承諾文件(對項目申請材料真實性、未獲得其它市級專項資金等事項進行承諾)等材料。
四、申報時間要求
請于2023年2月22日前,將申報材料報至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滬發改規范〔2022〕14號)
聯系人:鄭偉偉、吳華東
聯系電話:58788388-63320、28282582
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2001號3號樓321室
上海市浦東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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