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
滬科〔2023〕9號
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進一步發揮科技小巨人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作用,現開展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績效評價對象
根據《關于公布2021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項名單的通知》(滬科合〔2022〕4號),績效評價對象為2021年度科技小巨人工程立項名單中的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
二、績效評價流程
(一)準備評價材料
1、科研項目驗收申請表;
2、計劃任務書復印件;
3、項目綜合績效自評價報告;
4、合同約定提交的科技報告;
5、專項審計報告;
6、體現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實施目標的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研發機構建設、產品質量檢驗報告,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評前審查
項目管理機構負責對績效評價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等進行評前審查,出具審查意見。
(三)評價實施
采用會議評價的方式,主要圍繞企業成長能力、創新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社會貢獻能力等方面進行。初定2023年4月中上旬啟動相關工作,屆時請申報單位做好準備。
(四)評價結果審定及公布
根據績效評價情況與后補助的原則,市科委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審定績效評價結果,并予以公布。
三、評價結果與后補助原則
(一)評價結果
參照《上海市科技計劃項目綜合績效評價工作規范(試行)》(滬科規〔2019〕11號)、《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實施辦法》(滬科規〔2021〕12號)予以實施。
(二)后補助原則
綜合績效評價“通過”的,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次,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50萬元/項、120萬元/項、90萬元/項的資助,培育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項、80萬元/項、60萬元/項的資助,且資助額度不超過實施周期內相關研發支出的20%。綜合績效評價“未通過”、“結題”的,不予資金資助。
區級財政資金應對市級財政資金實施后補助的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給予相應的1:1經費匹配。
四、申報方式
1、本通知公開發布。申請單位登錄“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u.stcsm.sh.gov.cn/)網站,點擊“項目管理-我的項目-申請驗收”,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
其中,申請單位在線選擇1家具有本市科研計劃項目經費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專項審計工作。會計師事務所應嚴格按照本市科研計劃項目管理有關要求進行審計,在接受審計委托1個月內出具項目審計報告,并在線上傳提交報告。
2、2023年3月31日之前,企業將有關績效評價材料(一式一份)報送至注冊地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電子文檔內容一致方視為有效申請。所有書面材料需采用A4紙雙面打印,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3、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對所轄區內的申請單位進行匯總推薦,并會同企業報送的書面材料于上述截止日期后五個工作日內送達至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地址:徐匯區欽州路100號1號樓302室)。
五、咨詢電話
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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