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黃浦區申報工作的預通知
為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就黃浦區組織申報202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有關事項預通告如下:
一、 支持對象
支持在建服務業項目,項目應在服務業領域中發揮引領作用或在產品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等方面形成示范效應。
項目建設單位應是在黃浦區依法設立、具有合理的經濟規模、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
二、項目申報條件
項目單位須是在本市依法設立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具有合理的經濟規模,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持有法人一證通。
1、項目單位所申報的項目原則上是2022年4月1日之后開始建設的在建項目。
2、以下申報項目不予受理:
(1)項目總投資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項目。
(2)規劃合同簽訂日期早于申報日期1年以上的規劃類項目;屬于城市規劃、土地規劃、環境評價和設計方案等規劃類項目。
(3)申報單位上年度凈資產為負。
(4)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圍和條件的項目等。
請有意向申報本批次市級引導資金項目的建設單位對照重點支持領域,參考《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2年)》對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所需提交資料等的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申報要求須知》),抓緊做好項目申報準備工作。
待2023年市級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正式發布后,企業可通過一網通辦線上申報的方式,進行在線申報。具體申報條件、申報路徑、申報截止時間等要求以正式通知為準。
黃浦區發展改革委聯系人:柳怡骎
聯系電話:33134800-21141
附件1:申報要求須知
附件2: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提綱
附件3:申報單位真實性及信用承諾函
鄭 重 聲 明
黃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事宜,僅限于評審小組辦公室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請項目申請單位自主申報。如有機構或個人假借評審小組辦公室或區發展改革委工作人員名義向項目申請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黃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舉報。
上海市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