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長寧區提升消費能級相關政策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的貿易強區和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特色城區,依據長商務規〔2021〕3號《長寧區加快貿易高質量發展 提升消費能級的實施辦法》,我委將啟動2022年度長寧區提升消費能級相關政策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申報范圍
重點支持推動消費地標打造、促進首發經濟提質、加大購物品牌推廣、加快商業數字化轉型企業。
二、支持方向
1.推動消費地標打造。支持打造高品質商業地標。對于積極吸引高能級首店、旗艦店、概念店落地,舉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新品首發、首秀、首展活動,參與市區促消費活動,推動免退稅經濟發展,集聚外來消費,點亮夜間經濟的商業載體運營方,經認定,給予扶持50萬元。
申報要求:2022年1月1日后,積極吸引首店、旗艦店、概念店,舉辦首發、首秀、首展活動,推動消費、免退稅經濟、外來消費、夜間經濟,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促進首發經濟提質(鼓勵消費業態創新)。集聚國內外知名品牌,推動消費業態升級。對于通過新技術、新模式等多種方式,在長寧開設高能級首店、旗艦店、概念店。經認定,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給予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扶持,在上海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給予總額不超過30萬元的扶持,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資金總投入的50%。
申報要求:2022年1月1日后,通過新技術、新模式等多種方式在長寧開設高能級首店、旗艦店、概念店,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促進首發經濟提質(提升新品首發能級)。鼓勵國內外知名品牌在長寧開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新品首發、首秀、首展等活動,經認定,給予總額不超過30萬元的扶持,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資金總投入的50%。
申報要求:2022年1月1日后,在長寧開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新品首發、首秀、首展等活動,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加大“長寧購物”品牌推廣。對參與“長寧購物”品牌推廣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商業企業,經認定,對活動主辦方或承辦方給予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資金總投入的50%。
申報要求:1、2022年1月1日后,在推廣“長寧購物”品牌工作中有具體項目在長寧落地,并已推進完成;2、對大力推廣“長寧購物”品牌做出積極貢獻。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加快商業數字化轉型。對在重點商圈、商街及一刻鐘便民生活圈開展的數字化轉型項目,經認定,對項目相關投入費用給予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單個項目資金總投入的50%。
申報要求:2022年1月1日后,開發對長寧區重點商圈、商街及一刻鐘便民生活圈的創新發展有促進作用的項目,且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并具備廣泛的推廣價值和示范效應,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報條件
1、在長寧區依法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單位。(“提升新品首發能級”項目申報主體不限制注冊地)
2、申報單位需對長寧區域經濟具有貢獻。
四、申報材料
1、基本申報材料
(1)《長寧區加快貿易高質量發展 提升消費能級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商業發展類)(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2)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4)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信用上海網址:https://credit.fgw.sh.gov.cn/)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加蓋公章);
(5)2021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首頁附查詢碼,復印件加蓋公章、騎縫章)及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的稅控財務報表(eTax@SH系統: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復印件加蓋公章,其中新設企業僅提供最新稅控財務報表);
(6)其他能夠證明實施項目能力的相關材料。
2、指定申報材料
(一)推動消費地標打造
1.載體內高能級首店、旗艦店、概念店清單(包括店招名稱、門店地址、公司名稱、主營業務活動、開業時間、門店聯系人、聯系方式等)。(以表格形式提交加蓋公章);
2.載體一年內舉辦的具有影響力的新品首發、首秀、首展活動清單(包括品牌名稱、活動名稱、相關新開設品牌落地情況及活動影響力情況等)。(以表格形式提交加蓋公章);
3.載體一年內參與市、區兩節四季等促消費活動清單(包括活動類型、時間、地點、主、承辦單位、內容簡述、影響力及成果等)。(以表格形式提交加蓋公章);
4.根據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制定的相關安全生產工作規章制度。(復印件加蓋公章);
5.其他特色工作相關證明材料(如:免退稅試點工作材料、誠信經營相關工作制度、文明城區參評工作材料、母嬰室建設工作材料、節能減排工作材料、上海市早餐示范點、長寧區民心早餐示范點等其他榮譽獎狀材料等)。(復印件加蓋公章);
6.下一年度擬落地品牌及活動計劃。
(二)促進首發經濟提質(鼓勵消費業態創新)
1、當年度開設高能級首店、旗艦店、概念店資金投入的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騎縫章);
2、公司通過新技術、新模式等多種方在長寧開設高能級首店、旗艦店、概念店的基本情況介紹及創新做法(包括門店開業時間、新技術、新模式等營運特色、門店聯系人、聯系方式、當年營業額、創新做法等情況)。
(三)促進首發經濟提質(提升新品首發能級)
1、當年度舉辦品牌新品首發、首秀、首展活動資金投入的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騎縫章);
2、公司在長寧開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新品首發、首秀、首展活動的基本情況介紹及創新做法(包括活動名稱、相關品牌企業注冊地址及時間、相關新開設品牌門店落地地址及開業時間、創新做法等情況)。
(四)加大“長寧購物”品牌推廣
1、當年度參與長寧區兩節四季等促消費活動清單(包括活動類型、時間、地點、主、承辦單位、內容簡述、影響力及成果等)。(以表格形式提交加蓋公章);
2、在長寧區兩節四季等促消費活動中獲市級、區級榮譽的項目資金投入的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騎縫章);
(五)加快商業數字化轉型
1、在長寧區重點商圈、商街及一刻鐘便民生活圈中建設的數字化轉型項目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實施目標、項目建設周期、項目主要內容、參與主體、合作方、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等);
2、在長寧區重點商圈、商街及一刻鐘便民生活圈中建設的數字化轉型項目資金投入的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騎縫章);
3、用戶報告及其他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申報流程
由長寧區現代服務業促進中心組織開展申報及項目管理。
1、郵件申報時間: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1日,開展集中電子檔項目申報材料收集,請各單位根據申報材料清單,對紙質資料進行整理、根據申報材料要求進行用印,將申請表(電子版)及所需附件完整資料電子檔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文件名統一為“單位名稱+商業政策申報+申報專題名稱+發送日期”)。郵件發送地址:swcenterone@163.com。
2、咨詢方式:
受理部門 長寧區現代服務業促進中心
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徐綺:52993923
管理部門:長寧區商務委員會
聯系人及咨詢電話:周禹冰 22050874
咨詢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3、紙質材料申報時間:2023年1月9日(周一)-2023年1月11日(周三)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申報地址:延安西路2299號世貿商城3樓虹橋國際貿易服務中心(逾期不受理)。
4、紙質材料申報要求:
(1)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并于左側裝訂成冊(采用普通膠粘裝訂方式)加蓋騎縫章;
(2)申報單位需現場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
(3)確保承諾紙質申報材料和提交的最終稿電子版內容完全一致。紙質申報材料與電子版內容不一致的,不得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不退還)
5、涉及專家評審的項目,由長寧區現代服務業促進中心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形式審查的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六、獎勵方式
申報“推動消費地標打造”、“促進首發經濟提質(鼓勵消費業態創新)”、“促進首發經濟提質(提升新品首發能級)”、“加大 ‘長寧購物’品牌推廣”、“加快商業數字化轉型”政策項目經評審、公示后,一次性予以撥付扶持資金。
七、其他事項
1、我委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區長寧區加快貿易高質量發展 提升消費能級發展專項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委舉報。
2、已申報其他各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者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復申報不予受理。
3、項目經費應獨立核算,相關費用列支應符合國家、市項目經費管理使用的相關要求。
4、同一或類似項目已獲得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5、申請單位在申報中存在造假、欺騙等行為,或者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自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同時,將單位的失信行為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黑名單。
八、附則
本“申報指南”由長寧區商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九、附件
長寧區加快貿易高質量發展 提升消費能級專項資金申請表(商業發展類)
掃描上方二維碼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