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企業申報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本市文化創意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快本市文化創意產業載體建設,根據《上海市長寧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對長寧區內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進行開展2022年度區級考核評估以及2023-2025年申報認定、評審推薦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和條件
(一)文創園區認定條件
1、有完整的園區建設和發展規劃,符合本區城市總體規劃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建筑、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歷史建筑保護等應符合相關規定,且相關手續辦理完備、證照齊全;
2、園區建筑面積一般在1萬平方米以上;園區內的商業配套服務設施面積原則上不超過園區總建筑面積的20%;園區完成建設改造,入駐率達到70%以上,面積落地率(落稅面積/已出租面積)達到50%以上,特色明顯的文化創意園區,認定標準可適當放寬;
3、有鮮明的產業特色和定位,產業門類符合本區文化創意產業規劃重點發展領域;擁有一個或若干個主導產業門類,主導產業門類的企業應占園區可出租面積(不包括園區內的商業配套)的70%以上;
4、有健全規范的管理機構和運營機制,能夠有效組織開展園區的建設、招商、運營管理以及相關統計工作;有較完善的公共服務支撐體系,能夠為園區內企業提供相關公共服務。
(二)文創樓宇認定條件
1、以獨棟的樓宇作為主體,符合本區城市總體規劃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建筑、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歷史建筑保護等應符合相關規定,且相關手續辦理完備、證照齊全;
2、樓宇具備一定的建筑規模,原則上建筑面積不少于7000平方米,入駐率達到80%以上;面積落地率(落稅面積/已出租面積)達到50%以上,特色明顯的文化創意樓宇,認定標準可適當放寬;
3、樓宇具備鮮明的產業定位和特色,產業門類符合本區文化創意產業規劃重點發展領域;擁有一個或多個主導產業門類,主導產業門類的企業應占樓宇可出租面積的70%以上;申報認定當年,已集聚10家以上相關文創單位(企業、工作室等);
4、樓宇具備完善的基礎設施和優良的發展環境,有一定空間為文創產品提供展覽展示、銷售推廣等保障與便利;
5、樓宇運營管理機構具備科學規范的管理機制和運營機制,能有效開展樓宇的建設、管理、運營、服務等各項工作;建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務支撐體系,能為入駐的文創單位(企業、工作室等)提供政策咨詢、產業對接、法務支撐,人才中介等公共配套服務。
(三)文創空間認定條件
1、空間運營管理機構自有或擁有5年以上空間使用權限,建筑面積原則上不低于2000平方米;空間已建成并運營3個月以上;入駐率達到80%以上;面積落地率(落稅面積/已出租面積)達到50%以上,特色明顯的文化創意空間,認定標準可適當放寬;
2、空間內產業門類符合本區文化創意產業規劃重點發展領域;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的企業面積應占空間可出租面積的70%以上;
3、空間運營管理機構具備完善的管理機制和運營機制,具有專職運營團隊,能為入駐的創業者和企業提供創業輔導、投融資、法務支撐、政策咨詢和資源對接等創新服務。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應當是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法人;
2、申報企業應為園區、樓宇和空間的實際運營和管理單位;
3、申報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報類別及流程要求
1、針對已獲評2021-2022年度區級文創園區、樓宇和空間的載體
(1)開展2022年度考核評估:
根據《上海市長寧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附件1),于2022年11月25日前填報完成《2022年度長寧區文創園區、樓宇、空間評估意見表》(附件2)、《2022年度長寧區文創園區、樓宇、空間入駐企業清單排摸表》(附件3),將電子版發送郵箱至:fwyfzk_sww@126.com(郵件主題注明:園區名稱+區級考評)。另將紙質版材料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區商務委。
(2)開展2023-2025年度市級認定申報、評審:
根據《關于開展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考核評估及認定工作的通知》(附件4)、《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管理辦法》(附件5)的相關要求,于2022年11月27日前登錄文創園區管理系統(市文創辦官網地址:www.shccio.com,點擊“進入辦事大廳”)在線填報《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示范空間評估及認定申請表》,上傳相應附件材料,具體操作詳見《申報操作手冊》(附件6)。另將系統導出的《申報表》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報區商務委。
2、針對區級未認定的新建或改建載體
(1)申報2023-2025年度區級認定:
根據《上海市長寧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附件1),于2022年11月25日前填報完成《長寧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認定申請表》(附件7),并連同相關附件材料,將電子版發送郵件至fwyfzk_sww@126.com(郵件主題注明:園區名稱+區級認定)。另將紙質版材料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區商務委。
(2)開展2023-2025年度市級認定申報、評審:
根據《關于開展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考核評估及認定工作的通知》(附件4)、《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管理辦法》(附件5)的相關要求,于2022年11月27日前登錄文創園區管理系統(市文創辦官網地址:www.shccio.com,點擊“進入辦事大廳”)在線填報《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示范空間評估及認定申請表》,上傳相應附件材料,具體操作詳見《申報操作手冊》(附件6)。另將系統導出的《申報表》及相關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報區商務委。
通過材料審核的企業,將由區商務委組織專家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評審,并會同區相關部門開展會商。對通過評審和會商的區級文創園區、樓宇、空間名單,將向社會公示。擇機為通過公示的園區、樓宇、空間授牌頒證。
四、材料要求
1、開展2022年度考核評估:
(1)2022年度長寧區文創園區、樓宇、空間評估意見表;
(2)2022年度長寧區文創園區、樓宇、空間入駐企業清單排摸表。
以上為原件加蓋公章。
2、申報2023-2025年度區級認定:
(1)長寧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認定申請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上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1.12.31前注冊的存量企業)或當年度eTax@SH系統導出的稅控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2022.1.1以后注冊的新設企業);
(4)業主單位申報應提供房地產權證;運營管理單位申報應提供與業主簽訂的租賃合同和業主的房地產權證;
(5)入駐企業清單;
(6)申報單位出具的關于建筑、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歷史建筑保護等符合相關規定,且相關手續辦理完備、證照齊全的承諾書;
(7)涉及改造工程(規劃、建設、消防、安全、環保、衛生等),提供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和具備相關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房屋質量檢測報告;
(8)申報單位提交的其它說明材料。
以上1、5-8為原件加蓋公章,2-4為復印件加蓋公章。
3、2023-2025年度市級認定申報、評審:
(1)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示范空間評估及認定申請表(系統導出);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上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1.12.31前注冊的存量企業)或當年度eTax@SH系統導出的稅控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2022.1.1以后注冊的新設企業);
(4)業主單位申報應提供房地產權證;運營管理單位申報應提供與業主簽訂的租賃合同和業主的房地產權證;
(5)入駐企業清單。
以上1、5為原件加蓋公章,2-4為復印件加蓋公章。
線上申報,系統將在規定的時間節點關閉,郵件將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后進行匯總審核,請在規定時間段內提交(逾期不受理)。
紙質材料,需加蓋公章后一式三份,A4紙雙面打印,根據不同類分別于左側膠裝成冊(一類一冊)。于2022年11月28日上午9點-11點30分,下午13點-16點交至虹橋國際貿易服務中心(延安西路2299號上海世貿商城三樓3C35-39室),請各申報單位專人上門報送,勿使用快遞或郵寄。
區商務委咨詢電話:劉老師 22050885
羅老師 13062777377
市文創辦咨詢電話:夏良駒 18301960781
黃佳寧 13701673789
系統技術咨詢電話:馮老師 15850275801
附件
1、長寧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
2、2022年度長寧區文創園區、樓宇、空間評估意見表
3、2022年度長寧區文創園區、樓宇、空間入駐企業清單排摸表
4、關于開展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考核評估及認定工作的通知
5、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管理辦法
6、申報操作手冊
7、長寧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認定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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