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匯區關于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及復核通知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組織開展徐匯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條件標準
(一)在上海市工商注冊登記,稅務征管關系在徐匯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2、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企業需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及佐證材料至區商務委。區商務委將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可直接通過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只需報送企業自評表(勾選自評結果中的直通條件)、營業執照、相關證書、證明材料:
(1)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勵。
(2)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均為有效期內)。(3)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近三年內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500萬元以上。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區商務委將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
2019年申報通過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于本次開展復核,參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要求,無需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
(四)材料報送
請各企業按照《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滬經信企〔2022〕776號)要求準備材料(文件附后)。紙質材料及服務云申報應于2022年11月25日(周五)前完成并報送至區商務委。
3、聯系方式
區商務委聯系人:儲存然
電話:64872222*3066
地址:徐匯區漕溪北路366號1號樓1221室
4、相關文件鏈接
1、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http://sheitc.sh.gov.cn/zxqy/20221111/5f363e4dd23b4961b7e8880345aa6909.html
2、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本細則自2022年11月1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0日】http://sheitc.sh.gov.cn/sjxwxgwj/20221111/c5fdea64b8504e60afc58e06e49d3e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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