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浦區關于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及復核通知
各鎮、街道、區屬公司:
按照《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企業請按附件1要求,于2022年11月17日17:00前將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及佐證材料(一式兩份,藍色封面膠裝,含目錄、自評表、佐證)提交至注冊地主管部門,各鎮、街道、區屬公司于11月18日17:00前將附件2匯總表以及企業申報材料(一份)提交至區經委。區經委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公示通過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系統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凡是參與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的企業,在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材料后,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區審核通過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見附件3),并報送至注冊地主管部門。各鎮、街道、區屬公司于11月28日前將附件4匯總表提交至區經委。區經委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
2019年申報(復核)通過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參與本次復核。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區審核通過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表》,并報送至注冊地主管部門。各鎮、街道、區屬公司于11月28日前將附件5匯總表提交至區經委。區經委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三、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李老師 13482830050
朱靖 39885678
附件:
1.2022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2.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3.2022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4.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5.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6.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7.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8.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標準
9.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青浦區經濟委員會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