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長寧區關于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及復核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經信委《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2022年長寧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企業請按附件4要求,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及佐證材料的電子版和紙質版至所屬街鎮、園區。企業所在所屬街鎮、園區主管部門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區商務委推薦,經區商務委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須是創新型中小企業。鑒于今年《暫行辦法》首次實施,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企業向所屬街鎮、園區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完成自評(參照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要求),同時,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見附件5),并報送至注冊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企業所在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
2019年申報(復核)通過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于本次開展復核。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復核。企業向所在區提交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紙質材料(參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要求,無需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
三、申報要求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請于11月21日前將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及佐證材料的電子版發送至所屬街鎮、園區郵箱;11月23日前將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加蓋公章)及佐證材料裝訂成冊,紙質材料一份報送至所屬街鎮、園區。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及復核
請于11月23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完成網上申報;11月25日前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系統中導出,并加蓋公章)紙質文件一份報送至長寧區商務委企業服務科。
(三)2023年開始,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全年開放,分批發布。公示通過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應登陸服務云平臺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系統開放時間另行通知)。2022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系統將于11月15日在服務云平臺開放。
四、聯系方式
(一)長寧區商務委員會
聯系人:盧毅
電 話:22050872
郵箱:luyi7@shcn.gov.cn
(二)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創新型中小企業聯系人:肖昕暐 毛軼贇
電 話:64225339 64225153
郵 箱:xiaoxinwei1108@163.com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聯系人:肖 睿 于紅旭 焉琳琳
電 話:64221815 64225228 64220832
郵 箱:zjtx_sh@163.com
地 址:大木橋路108號606室
(三)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辦
聯系人:王健豪
電 話:23119342
附 件:
附件: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附件:2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附件3: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附件4:2022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附件5:2022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附件6:申報流程圖
附件7: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附件8: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附件9: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標準
附件10: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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