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浦東新區關于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及復核通知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申報的企業請按附件1要求,下載填寫并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及佐證材料至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可直接通過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請只將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發送到相關郵箱即可:
(1)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勵。
(2)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均為有效期內)。
(3)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近三年內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500萬元以上。
3、報送郵箱:因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網上系統尚未上線,請企業于11月25日17點前,先行將自評表(附件1)及相關佐證材料打包一份發送郵件至huangjd@pudong.gov.cn或zhanglm01@pudong.gov.cn(自評表需要Word文檔和PDF蓋章版,佐證材料請提供PDF合集蓋章版),即可視為完成本次申報。
4、待后期公示通過后,再請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系統上線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1、根據《暫行辦法》規定,創新型中小企業是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前提條件。鑒于今年《暫行辦法》首次實施,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企業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完成自評(參照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要求)后,可同時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并報送至新區企業服務中心窗口。申請表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申請表內容一致。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2、報送地址:新區專精特新申報企業請于11月30日16點前將從申報系統中打印出來的申報表(加蓋公章,不含佐證材料)一份報送至浦東新區合歡路2號新區企業服務中心2樓綜合窗口。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
1、2019年申報(復核)通過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于本次開展復核。該類企業無需參加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企業可直接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復核,提交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紙質材料。
2、報送地址:專精特新復核企業請于11月30日16點前將從申報系統中打印出來的申報表(加蓋公章,不含佐證材料)一份報送至浦東新區合歡路2號新區企業服務中心2樓綜合窗口。
三、相關附件
相關附件材料請企業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按鈕,在市經信委原通知里面進行查找瀏覽下載。
四、聯系方式
(一)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聯系人:于紅旭 焉琳琳
電 話:64225228 64220832
(二)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辦
聯系人:王健豪
電 話:23119342
(三)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推進服務中心
創新型中小企業聯系人:張麗敏 黃健達
電 話:68811082 68811105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聯系人:黃健達 趙力
電 話:68811105 68811102
附件1:2022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
附件2:2022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佐證材料清單
附件3: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附件4: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附件5: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標準
附件6: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