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關于開展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本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企業請按附件1要求,于2022年11月18日(下周五)17:00前將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及佐證材料(一式兩份,黃色封面膠裝)提交至區經委企業服務科。區經委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計劃于2022年11月21日起進行答辯初審,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公示通過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系統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三、相關要求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將作為本年度松江區“專精特新”企業申報認定、上海市“專精特新”企業申報認定的必備條件。未認定為本年度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將無法申報本年度市、區兩級“專精特新”企業資質。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加大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相關要求,充分動員企業申報,形成規模優勢,加強政策研究,加快建立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附件:
1.2022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2.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流程圖
3.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4.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5.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四、聯系方式
松江區經委企業服務科(人民北路3456號2號樓801)
聯系人:富鐵剛 潘玥如
電 話:37737170 37737383
上海市松江區經濟委員會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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