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黃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2年度黃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已啟動,請有意向申報本批次引導資金項目的建設單位按申報要求遞交資料。資料遞交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13日。
一、 支持對象
項目應在服務業領域中發揮引領作用或在產品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等方面形成示范效應。
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黃浦區依法設立、具有合理的經濟規模、信用記錄良好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分支機構除外)。
申報的項目原則上是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開始建設的在建項目。
二、需準備的資料
1、項目基本信息表(見文末附件)
2、項目申請表(見文末附件)
3、申報單位真實性及信用承諾函(需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4、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5、項目單位近三年財務報表及上年度審計報告
6、項目建設實施地點的場地證明(自有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及出租方房產證)
7、自籌資金出資證明(包括自有資金銀行存款證明、貸款資金的銀行貸款承諾書、貸款協議、貸款合同),達到項目總投資額的60%以上
8、風險投資、成果或專利證書等其他相關文件
9、涉及與其他機構合作或許可經營的須提供合作協議/批復或許可證
10、如項目涉及土建、加層、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規劃部門和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如項目購置設備及試驗加工過程中涉及環境影響(如噪音、輻射、三廢排放等)需提供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
三、項目單位申報程序
1、項目材料遞交。請項目單位準備引導資金項目基本信息表、項目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并按上述資料順序整理好后,將全套資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huangpuchanye@163.com,完成項目材料遞交。郵件標題命名格式為“企業名稱+2022年區級引導資金”,并在郵件正文中附上項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2、項目申報受理。經材料審核,審核通過的項目進入項目庫。入庫項目按評審要求提交紙質材料。
3、項目評審。對納入項目庫的項目,由區引導資金評審小組會同委托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評審。具體評審形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四、扶持方式和標準
引導資金的支持,采用無償資助方式安排使用,主要用于設備購置安裝、軟件開發、技術轉讓、人員培訓、系統集成、設計咨詢、研發測試、資質認證等。
區級支持項目資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或總費用(經核定)的20%,資金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對于特別重大的項目,區評審小組將會同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確定。
聯系人:柳怡骎 聯系電話:33134800-21141
鄭 重 聲 明
黃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事宜,僅限于評審小組辦公室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請項目申請單位自主申報。如有機構或個人假借評審小組辦公室或區發展改革委工作人員名義向項目申請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黃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舉報。
上海市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