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2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創新業務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滬經信企〔2022〕676號
本市各融資性擔保機構:
為落實《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實施降費獎補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關于下達2021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有關要求,優化中央財政下撥資金的使用方式,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提供精準金融服務,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組織開展2022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創新業務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符合2022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創新業務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的支持范圍。
二、支持方式
采取獎勵資助方式,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詳見項目申報指南。
三、申報方式和要求
(一)網上申報
申報單位須登陸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zxzj.sheitc.sh.gov.cn)進行在線填報并按要求提交電子材料。
(二)書面申報
申報單位完成網上填報后,需在線打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簽字蓋章后連同其他相關紙質材料于指定時間內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
(三)申報材料要求
1.在線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M,可提交多個文件。
2.紙質申報材料一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并于左側裝訂成冊(采用普通膠粘裝訂方式)加蓋騎縫章。申報書、真實性承諾書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申報材料不退還)。
3.紙質申報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申報材料內容一致。
(四)特別說明
申報單位在專項資金平臺登錄時需關聯法人一證通,在提交項目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時需加蓋電子簽章。
四、聯系方式
傅今,23112685;網上平臺技術支持:60801111轉2。
附件:2022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創新業務項目申報指南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2年10月9日
附件:2022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創新業務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向
支持本市融資擔保機構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創新,對其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面向本市小微企業開展的首次貸款擔保和中長期貸款擔保等創新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資助。
注:首貸貸款指企業以法人身份首次獲得銀行信貸支持,企業貸款卡首次記錄。
二、支持標準和方式
支持兩個項目領域:(1)首次貸款擔保業務,按照擔保業務額最高5%的比例,給予獎勵資助;(2)18個月(含)以上的中長期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業務,按照擔保業務額最高5%的比例,給予獎勵資助(一筆業務既屬于首次貸款也屬于中長期貸款的,就其一計算);
單個擔保機構合計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為本市注冊,2021年1月1日前設立,取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的本市擔保機構或再擔保機構,且相關業務信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按時規范報送。
四、申報材料
申報機構需在網上自主申報并提供一份紙質申報材料:
1、融資擔保創新業務項目申報書(表格下載打印);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4、經合作銀行或機構蓋章的涉及上述擔保業務明細表(表格下載);
5、融資擔保公司專項審計報告;
必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開展的首次貸款擔保業務和18個月(含)以上的中長期貸款擔保業務明細表。審計機構應在報告中對上述業務在工信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中報備進行確認;對上述業務經銀行蓋章進行確認;需查驗是否為首次貸款擔保業務和18個月(含)以上的中長期貸款擔保業務,對擔保業務金額審計核對,并發表明確意見。專項審計報告不符合申報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6、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申請受理
1、網絡填報:申報單位須登錄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官網專項資金平臺(http://zxzj.sheitc.sh.gov.cn)進行在線填報并按要求提交電子材料。平臺的網絡填報受理時間為2022年10月10日9時—2022年10月16日17時。
2、書面材料:項目書面材料于2022年10月18日17時前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受理人:傅今;受理地址: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5號樓409室
六、資金使用和管理
1、擔保機構應加強資金管理,將融資擔保創新業務資金優先用于彌補風險代償、補充風險準備金、提升能力建設等方面,切實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和水平,增強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實力。
2、擔保機構應嚴格執行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開展相關績效評價工作,并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對于惡意填報虛假信息申領資金的擔保機構,將取消該機構本專項資金三年內申報資格,責令退還已獲得的獎補資金,并按規定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