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國發〔2012〕9號)、《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以新發展理念引領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委發〔2020〕6號)、《關于深化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玉市委發〔2018〕62號)等文件精神,我局結合玉環實際,研究制定了《玉環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品牌、標準化、知識產權戰略,推動質量革命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及建議。
一、征求意見時間: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30日(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發送時間為準)。
二、聯系部門及方式:玉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人:戴星,聯系電話:87278620。
三、公眾提交意見的途徑:可通過電子郵件(190535091@qq.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見或建議的社會公眾,請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系。
特此公告。
玉環市人民政府
關于深化品牌、標準化、知識產權戰略,推動質量革命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國發〔2012〕9號)、《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以新發展理念引領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委發〔2020〕6號)、《關于深化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玉市委發〔2018〕62號)等精神,現就深化品牌、標準化、知識產權戰略,推動質量革命,提出如下意見。
第一條 新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浙江省政府質量獎、臺州市政府質量獎(標準獎)和玉環市政府質量獎的,分別給予獎勵200萬元、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通過“浙江制造”產品認證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根據年度指標數,確定當年計劃認證企業,未列入認證計劃的企業,不予獎勵)。對命名為省先進質量管理孵化基地、省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企業(組織),一次性獎勵10萬元。
第二條 對新獲中國、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不計等級)的企業(組織),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完成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標準創新基地、技術標準綜合研究基地、區域技術標準聯合創新基地建設的企業(組織),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制(修)訂并發布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浙江省地方標準、“浙江制造”產品標準)的第一完成起草單位,分別給予獎勵20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制(修)訂并發布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排序第一完成起草單位以后的前5位企業(組織),分別給予獎勵30萬元、10萬元、2萬元。
第三條 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工業、農業、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且通過考核驗收的,給予主要承擔單位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設立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的企業(組織),給予獎勵50萬元;設立浙江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企業(組織),給予獎勵20萬元。
第四條 對列入國家級計量科技創新基地創建的單位、列入國家能源計量示范工程(全國工業計量標桿示范單位)的單位,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評為省級能源計量示范單位(工程)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 “麗水山耕”認證、綠色產品認證的企業(組織),一次性獎勵2萬元。
第五條 對獲得國內新授權發明專利的企業,每件獎勵2.8萬元;對獲得國內新授權發明專利的事業單位或個人,每件獎勵2萬元。鼓勵企業、科研機構引進市域外發明專利,提高核心競爭力,對引進的授權發明專利(自發明申請日起未滿10年),一件獎勵 8000元。年度內新增加的發明專利3件(含3件)以上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自主研發的發明專利除外),需向管轄地的鄉鎮(街道)工業主管機構備案。國內有效發明專利授權次年起,給予50%的維持費補助。
第六條 通過PCT途徑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企業,每件獎勵1萬元。對獲得國外發明專利的企業或個人,每件補助5萬元,同一專利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對獲得國外實用新型和外觀專利,每件補助1000元。
第七條 對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專業商標品牌基地,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商標示范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的地理標志商標、集體商標、新認定地理標志產品獎勵5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省專利金獎的項目,分別獎勵2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項目,分別獎勵15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省專利優秀獎的項目,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10萬元、5萬元。成功創建省級、臺州市級商業秘密保護示范點(區)的企業(組織),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3萬元。
第八條 根據年度指標數,確定當年度計劃貫標培育企業,培育后獲得由國家認監委認可的單位出具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分兩次予以獎勵,初次認證并取得證書的次年補助7萬,三年后復核通過再補助3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和10萬元;對新認定為省級專利示范企業和臺州市專利示范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5萬元和5萬元
第九條 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政府給予一定額度的風險補償,風險補償標準為金融機構以專利權或商標權、地理標志方式質押貸款實際收取利息的10%,發生貸款的金融機構每戶每年風險補償不超過30萬元。專利權、商標權、地理標志間混合質押貸款風險補償也參照此標準。
第十條 企業(組織)必須依法經營。當年度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事故、產品質量違法、知識產權違法、環境違法、偷稅行為被行政處罰的,一律取消上述政策的享受資格。本意見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暫行兩年。除標準制(修)訂項目以外,其余項目一律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兌現,原有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玉環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三強一制造”建設加快質量提升的若干意見》(玉政發(2019)1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