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十四五”期間浦東新區中小微企業貸款規模獎勵項目的申報指南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浦東新區“十四五”期間支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財政扶持實施辦法》(浦財規〔2022〕2號)的工作要求,現就做好2021-2025年浦東新區中小微企業規模獎勵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
(一)支持范圍
與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鸸芾碇行模ㄒ韵潞喎Q“市擔保中心”)合作的銀行。
(二)申報要求
1、銀行應列入市擔保中心合作名單,且2021年至2025年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發放的浦東中小微企業貸款,累計新增貸款金額達到5億元及以上。
2、銀行應配備專門營銷隊伍、完善審貸制度、建立考核機制、創新信貸產品。
(1)銀行應在現在組織架構中,配備專門人員和資源,組建營銷團隊,專門負責實施浦東地區業務;
(2)銀行應針對浦東新區中小微企業貸款,優化創新審貸流程及審貸標準;
(3)銀行應設置針對相應的內部營銷獎勵考核辦法,包括但不限于獎勵范圍、獎勵標準、發放流程、盡職免責和事后監督等條款。并明確本項目獎勵資金,用于銀行營銷人員和中后臺人員的考核與激勵,專款專用??己宿k法應提交受理部門備案;
(4)銀行需研發的針對浦東新區的創新產品。
3、貸款對象是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且符合浦東新區“十四五”產業導向,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的中小微企業。中小微企業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貸款企業須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業務管理規定及產業政策。
4、貸款利率不得超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30%。
5、銀行應具備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能力,對貸款項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后追償與處置機制。
二、獎勵標準
2021年1月1日至申報日期間,銀行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向新區中小微企業發放的新增貸款金額達到5億元,累計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增貸款金額累計達到10億元,累計給予60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增貸款金額累計達到20億元,累計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新增貸款,是指以2020年為基期,當年末(12月31日)銀行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的浦東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與上年末(12月31日)銀行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的浦東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的差額部分,逐年累計。
三、 申報程序及材料
(一)申報程序
申報銀行需以總行或上海分行名義,向浦東新區金融工作局申報,并按申報材料附件清單和有關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日期
申報日期另行通知。
(三)材料受理
楊高南路799號3號樓21樓浦東金融局,
聯系人:衡老師 38475595 hengtong@pudong.gov.cn
(四)政策咨詢
聯系人:劉老師 68366089
上述內容最終解釋權歸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工作局、上海市浦東新區財政局。
特此通知。
附件:申報須提供的資料清單
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融工作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財政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申報須提供的資料清單
1、浦東新區中小微企業貸款規模獎勵和業務補貼申請書(見附件一)。
2、規模獎勵貸款一覽表、業務補貼貸款分類匯總表、貸款明細表、業務補貼人員分配表(見附表二,銀行蓋章)。
3、浦東新區中小微企業貸款信息表(見附表三,銀行蓋章)。
4、申報銀行符合“新的營銷隊伍、新的審貸制度、新的考核機制、新的信貸產品、新增貸款”標準的有關說明材料。
5、申報銀行有關規模獎勵及業務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及內部考核辦法。
若銀行同時申報業務補貼和規模獎勵,則上述材料只需提供一份,且規模獎勵申請書和業務補貼申請書合并。
上述申報材料需提供紙質復印件及電子版文件,并承諾真實有效。一經發現有造假行為,區金融局將取消其獎勵資格,并保留追究其相應責任的權利。
附件:
附件一:浦東新區中小微企業貸款規模獎勵及業務補貼申請書-20220711.docx
附表二:規模獎勵貸款一覽表、業務補貼貸款分類匯總表、貸款明細表、人員分配表.xls
附表三:浦東新區中小微企業貸款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