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上海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
滬經信技〔2022〕438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相關文件要求,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全面提升上海制造業的創新能力,根據《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滬經信技〔2022〕387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上海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要求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上海先進制造業發展重大需求,以產業前沿技術和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供給、轉移擴散和首次商業化為重點,按照《上海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領域總體布局》規劃,創建上海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推動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全面提升制造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打造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深度融合的制造業創新生態體系。
二、申報對象
1、創新中心(企業法人型)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三年內在本市新注冊的股份制獨立法人,采取“公司+聯盟”模式運行。
——公司應是面向行業,由本領域骨干企業及產業鏈上下游單位以資本為紐帶組成的獨立企業法人,股東中應包括若干家在本領域排名前列的企業。
——聯盟應匯聚包括用戶在內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以及本領域內各類國家級和省市級創新平臺。充分發揮高校院所基礎研究和學科人才優勢,行業骨干、中小企業的支撐功能和協同作用,持續保持行業領先地位并帶動產業鏈核心環節創新發展。
2、創新中心(非企業法人型)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在本市注冊的非企業法人,采取“非企業法人+聯盟”模式運行。
——非企業法人應是面向行業,由本領域骨干企業及產業鏈上下游單位、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組成的研究型社團法人。發起單位中應包括若干家在本領域排名前列的企業。
——聯盟應匯聚包括用戶在內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以及本領域內各類國家級和省市級創新平臺。充分發揮高校院所基礎研究和學科人才優勢,行業骨干、中小企業的支撐功能和協同作用,持續保持行業領先地位并帶動產業鏈核心環節創新發展。
3、創新中心發起單位要求
(1)具備比較雄厚的科研投入和經濟實力,在所屬領域長期從事研究開發且有持續研發投入,有先進的科研基礎設施、儀器裝備;有承擔并較好完成國家或行業重點研發項目的經驗,在該領域有一定的核心競爭力;創新中心成立后至少應有1-2項有待突破、可促進形成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
(2)有較強國際視野和整合行業創新資源能力,以及技術轉移和擴散能力;有較豐富的成果轉化和商業化經驗;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平臺或商業應用平臺。
(3)對創建創新中心積極性高,并有開展研發的高端人才,具備為技術創新發展提供支撐的能力。
三、申報材料
《上海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書》(詳見附件)紙質版(一式二份,并在相應處加蓋公章)及電子版。
四、申報和遴選程序
(一)申報時間:全年接受申報受理(工作日9:30-16:30)。
(二)符合條件的主體,本著自愿的原則,按照要求準備并提交申報材料。
(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專家以綜合評審和現場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遴選。
五、聯系方式
主管部門: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技術進步處
材料受理部門(材料送達地址):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研究中心(復興中路593號21樓)
聯系人:周冰沁 18121388227
趙萬里 23119385
六、其他事項
(一)提交的所有書面文件請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金屬釘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材料。
(二)申報材料需現場提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