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度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有關單位:
為落實《上海市推進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助力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有關要求,加快將上海建設成為世界級信息基礎設施標桿城市,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推進作用,根據《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信規(2015)841號)和《上海市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19)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2020年度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申報項目范圍應當符合《2020年度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指南》(詳見附件1),重點支持5G典型應用。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本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內部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承擔項目建設的相應能力;
(二)項目申報單位須為項目的建設者及產權擁有者;(三)項目應為在建或待建項目,執行期一般在兩年內
(最遲不超過2022年6月30日),原則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設的項目;
(四)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報單位承擔本專項資金支持的建設項目尚未完成驗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五)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三、申報方式
本次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申報的方式。
(一)申報單位需登陸市經濟信息化委門戶網站(http: //www.sheitc.sh.gov.cn),在“辦事大廳-專項資金”欄目進行在線填報,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操作說明詳見附件2、3);
(二)網上申報時間為2020年9月4日10:00-9月25 日16:00,過時不予受理。(以系統顯示時間為準,建議盡早提交,避免臨近截止時間系統擁堵);
(三)在線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M,可提交多個文件。
四、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在線填寫);
2、項目申報材料及其附屬文件真實性承諾書(參見附件4);
3、關于查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權書(法人代表及項目負責人應分別出具委托函,參見附件5);
4、項目建設方案(編制大綱詳見附件6);
5、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6、非財政全額撥款的申報單位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正式出具的2018、2019年度審計報告(含附注及經審計的會計報表)。不能提供2019年度審計報告的,需提交無法提供審計報告的說明及2019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7、若有合作單位,還需提供合作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函;
8、區級預算單位作為申報主體時需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配套資金承諾書;
9、其他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相關材料。
五、咨詢電話
(一)業務咨詢:
賈麗昆 23170721、陸威潛 18801818188
(二)技術支持(網上注冊、填報及材料上傳):60801472
六、其他事項
(一)已申報其他市級專項資金項目者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復申報不予受理。已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得再重復申請資助。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0年9月2日
· 附件:【1.2020年度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項目指南.docx】
· 附件:【2.委“一網通辦”專項資金企業用戶服務操作說明.docx】
· 附件:【3.關于關聯“法人一證通”及加蓋電子簽章的事項說明.docx】
· 附件:【4.項目申報材料及其附屬文件真實性承諾書.docx】
· 附件:【5.關于查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權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