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非國有文創園區運營主體減免租金補貼的申報指南
黃商務委〔2022〕7號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滬府規[2022]5號)《黃浦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服務業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黃府規[2022]1號)《黃浦區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黃府規[2022]2號)等文件精神,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按照《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制定《黃浦區非國有文創園區運營主體減免租金補貼的申報指南》(以下稱《申報指南》),對有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支持范圍
鼓勵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運營管理主體,向受2022年新冠疫情影響的最終承租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房屋租金減免。參照租金減免總額的3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申報主體
承租非國有房屋的市、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的運營管理企業。
三、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應為在本區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非國有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國資比例低于50%;
2、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需經市或區級認定,產業導向應符合《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管理辦法》(黃經委規〔2021〕1號)的要求;
3、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的房屋屬性為非國有,國資比例低于50%;
4、已實際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6個月以內租金;
5、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需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制定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確保園區運行安全有序。無安全生產事故;
6、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需有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無消防安全事故;
7、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需嚴格規范相關防疫相關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日常消殺、醫廢處置、掃碼測溫等各項工作;
8、需建立長效服務機制,實施聯絡員制度,并定期報送園區、樓宇和空間統計信息。
四、支持方式
事后一次性資助。
五、申報材料
1、《2022年黃浦區非國有文創園區運營主體減免租金補貼申報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與載體產權所有方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4、載體入駐企業基本情況表及減免租金企業的基本信息;
5、載體運營企業與受減免租金主體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6、載體運營企業出具減免租金的協議或補充合同復印件等憑證(減免租金協議或合同需因疫情產生)。
六、申報流程
請在7月29日之前提供以下材料:
1、將填報好的《2022年黃浦區非國有文創園區運營主體減免租金補貼申報表》(簽字蓋章連同其他相關書面材料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評審用電子版PPT報送區商務委;
2、地址:山東中路1號黃浦區機關大樓1號樓西9樓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文創品牌部;
3、聯系方式:33134800-20956或20975
4、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書面材料需現場遞交,同步報送電子版。
七、評估監管
申報單位應承諾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對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以及截留、挪用文創資金或拒不履行被評估監管義務的申報單位,按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并將已撥款項全部收回,上繳財政。取消申報單位(含法定代表人)五年內申報文創資金的資格。把企業違規信息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八、附則
區商務委從未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專項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請知情者向我委舉報。
本《申報指南》由區商務委負責解釋。
附件:2022年黃浦區非國有文創園區運營主體減免租金補貼申報表
附件: 202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