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市區兩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區級評估工作的通知
為全面貫徹落實《閔行區加快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若干意見》和《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加快推進我區文化創意產業載體建設,進一步提升我區文化創意產業載體發展能級和水平,根據《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詳見附件1),今年將組織開展我區市區兩級文創載體區級評估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估范圍
本區范圍內符合《管理辦法》評估要求,經認定的市區兩級文創載體。
二、工作安排
1.準備階段(7月13日-15日)
各鎮、街道(工業區)文創辦下發通知到轄區內經認定的市區兩級文創載體(名單見附件2)。
2.報送階段(7月18日-8月12日)
本次區級評估采取線下報送方式。
經認定的各個文創載體需填寫評估表(園區見附件3、樓宇見附件4、空間見附件5),并提交評估表和相關材料(詳見相應評估表中填表說明)紙質版(一式六份加蓋公章、騎縫章,其中五份將上報區文創辦,另一份由所在鎮、街道、工業區文創辦留存)。紙質材料需A4紙雙面打印,于左側膠裝成冊。文創載體報送紙質材料至各鎮、街道(工業區)文創辦(聯系方式附后)的截止日期為8月12日。
3.初審階段(8月15日-19日)
由各鎮、街道(工業區)文創辦對轄區內各個文創載體提交的評估材料進行初審,并在相應評估表中填寫初審意見后蓋章;同時,填寫相應匯總表并蓋章(園區見附件6、樓宇見附件7、空間見附件8)。
請各鎮、街道(工業區)文創辦會同轄區內通過初審的各文創載體,于8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6:30,一并將相應匯總表和通過初審的評估材料紙質版(一式五份)報送至區經委文創產業科(滬閔路6558號409室),勿使用快遞或郵寄。屆時,我辦將安排專人進行評估材料預審,若有材料欠缺須限時補齊。
4.評審階段(8月22日-9月2日)
我辦將組織專家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地走訪后,開展集中評審,對評估材料進行審核,并審查相關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形成專家評審結果。
5.復議階段(9月5日-9日)
我辦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復議,并在此基礎上,擬定推薦申報市級文創載體建議名單。
6.審議階段(9月12日-16日)
我辦將提請區文創領導小組召開工作會議,專題審議市區兩級文創載體區級評估工作情況,以及通過區級評估的市區兩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建議名單和推薦申報市級文創載體建議名單。
7.公示階段(9月19日-23日)
經區文創領導小組審議后,通過區級評估的市區兩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名單,將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其中:通過區級評估的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將被推薦進行市級評估認定;通過區級評估的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將由我辦授牌,有效期兩年。
通過評估的市區兩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可優先享受我區扶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相關優惠政策。
特此通知
閔行區各街鎮(工業區)文創辦聯系方式
閔行區文創辦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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