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金山區加快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智慧城市發展的若干配套政策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全面落實《關于金山區加快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推進智慧城市發展的若干配套政策》(金科規〔2020〕2號)(以下簡稱《若干政策》),加快培育本區戰略性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實現金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支持對象)
本實施細則適用支持對象包括:
1.在金山區依法設立的單位(分支機構除外),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符合產業發展方向,具有承擔項目建設開發、平臺推廣和應用以及專業服務的相應能力。
2.在金山區工作、創業并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優秀信息化技術人才。
第三條(支持類別)
本實施細則執行項目分為申報類和配套類兩種類別。申報類項目將在本實施細則中明確申報條件等具體要求,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信息化技術人才均可申報。配套類項目是指在《若干政策》中明確,獲得國家、上海市扶持或按上級部門的資助金額給予配套的單位和項目。配套類項目按《若干政策》規定撥付資金,無需另行申報。
配套類項目包括:
1.設計人員和核心團隊;
2.首版次軟件產品;
3.工業互聯網載體建設;
4.工業互聯網支撐體系;
5.智慧城市載體建設。
第四條(申報程序)
申報類項目按照如下程序執行:
1.發布通知。原則上區科委每年上半年發布申報通知。
2.項目申報。凡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主體,在規定的時間內均可通過網絡申報系統向區科委申報,具體要求以發布的通知為準。
3.評審公示。區科委在集中受理和征求各鎮(工業區)意見后,組織專家評審并征詢區發改委、區經委、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意見,擬定入圍名單并向社會公示。確定無異議后,由區科委完成立項工作。項目實施過程中,區科委會同區財政局對項目的實施進度、專項資金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軟件和信息服務業
第五條(產業化項目)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擁有授權的專利、軟件著作權等自主知識產權;
2.申報項目在技術和模式上具備較強的創新能力,對促進產業創新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產業鏈合作具有一定推動效應。
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評審、公示通過的金山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化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并實施為期兩年的合同目標管理。合同期滿后六十天內,企業向區科委提交書面的驗收申請與總結報告,由區科委組織專家或委托評估機構驗收。
第六條(軟件著作權)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
2.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頒發日期須在申報期內;
3.軟件著作權獎勵以一張登記證書為一項獎勵單位。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審核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撥付每張證書最高1000元資金獎勵。申報企業同一年度內獲得軟件著作權資金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
第七條(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評估)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
2.軟件企業評估須為首次通過評估且證書頒發日期在申報期內;
3.軟件產品評估證書頒發日期須在申報期內;
4.軟件產品評估獎勵以一張評估證書為一項獎勵單位。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審核符合要求的,軟件企業評估一次性撥付最高5000元資金獎勵,單個軟件產品評估一次性撥付最高2000元資金獎勵。申報企業同一年度內獲得軟件企業評估和軟件產品評估資金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第八條(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認證)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
2.申報企業需通過CMM/CMMI3、CMM/CMMI4和CMM/CMMI5(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級認證且證書頒發日期在申報期內。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審核符合要求的,CMM/CMMI3級認證一次性撥付30萬元資金獎勵,CMM/CMMI4級認證一次性撥付60萬元資金獎勵,CMM/CMMI5級認證一次性撥付90萬元資金獎勵。
第九條(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基地)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
2.首次獲得上海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基地掛牌的園區企業。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審核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撥付50萬元資金獎勵。
第三章 兩化融合
第十條(傳統企業信息化改造)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主營業務符合本區鼓勵發展的重點產業導向;
2.申報項目需利用信息化技術有效提升企業的管理、技術、銷售等環節的綜合能力,在技術和模式上具備一定的創新性;
3.對于通過工信部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或本年度金山區兩化融合示范、試點企業的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評審、公示通過的金山區傳統企業信息化改造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并實施為期兩年的合同目標管理。合同期滿后六十天內,企業向區科委提交書面的驗收申請與總結報告,由區科委組織專家或委托評估機構驗收。
第十一條(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
2.申報企業須為首次通過工信部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且證書在有效期內。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審核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撥付20萬元資金獎勵。
第四章 工業互聯網
第十二條(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主營業務符合本區鼓勵發展的重點產業導向;
2.申報項目在技術和模式上具備一定的創新性,并以行業設備接入、行業軟件部署、行業用戶覆蓋等為重點,通過垂直行業領域或產業鏈企業數據、業務、管理協同,實現面向行業的生產過程優化控制、生產資源高效配置、生產能力精準利用,提升行業整體發展水平;
3.對于通過工信部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企業的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評審、公示通過的金山區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并實施為期兩年的合同目標管理。合同期滿后六十天內,企業向區科委提交書面的驗收申請與總結報告,由區科委組織專家或委托評估機構驗收。
第十三條(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主營業務符合本區鼓勵發展的重點產業導向;
2.申報項目在技術和模式上具備一定的創新性,并通過工業互聯網實現網絡化協同、服務化延伸、個性化定制、智能化生產等應用,有效提升關鍵環節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推動企業提質、降本、增效;
3.對于通過工信部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企業的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
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評審、公示通過的金山區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并實施為期兩年的合同目標管理。合同期滿后六十天內,企業向區科委提交書面的驗收申請與總結報告,由區科委組織專家或委托評估機構驗收。
第十四條(工業互聯網診斷服務)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正常,主營業務符合本區鼓勵發展的重點產業導向;
2.申報企業需提供完整的工業互聯網診斷服務報告且報告具有一定針對性、可行性、實效性以及行業參考意義。
實施與管理:申報企業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評審、公示通過的金山區工業互聯網診斷服務項目,其中開展車間診斷的按實際支出費用的80%予以一次性補助,最高5萬元;開展工廠診斷的按實際支出費用的80%予以一次性補助,最高10萬元。
第五章 智慧城市建設
第十五條(智慧城市示范性應用)
支持對象:在本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組織(不包括全額撥款的機關和事業單位)。
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申報項目在經濟發展、城市管理、社會治理、民生服務、鄉村振興等方面的智慧應用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和示范性。實施與管理:申報單位需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報資料,經評審、公示通過的金山區智慧城市示范性應用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并實施為期兩年的合同目標管理。合同期滿后六十天內,申報單位向區科委提交書面的驗收申請與總結報告,由區科委組織專家或委托評估機構驗收。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執行標準)
本實施細則中所有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均按照《金山區科技創新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本實施細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有關規定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8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