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臨港新片區促進商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的通知
滬自貿臨管委〔2022〕72號
為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商業的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促進商業發展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委〔2020〕296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2022年度臨港新片區促進商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1. 支持社區農貿市場、早餐工程示范項目、基本商業配套建設,解決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度。
2. 支持引入各能級、高品質品牌商業,助力臨港新片區商業能級提升。
二、申報條件
支持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
1. 申報項目符合《2022年度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商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詳見附件)確定的支持范圍;
2. 項目申報單位應是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產城融合區(431平方公里)的市場主體、招商主體和運營主體,以及經認定后可列入支持范圍的與商業相關的重大項目和活動;
3. 項目申報單位運行管理規范、經營狀態正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4. 項目須已完成,且完成時間或完成后取得的資質等成果統計時間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時間
本次申報周期為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22日。
(二)申報途徑
1、線上申報
申報單位需在系統登錄界面(http://newportal.lgxc.gov.cn)登錄選擇“一網通辦登錄”,再點擊選擇“一網通辦法人登錄”,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成功后,進入臨港新片區一體化信息管理服務平臺,點擊“新片區管委會-促進經濟發展財政服務”按鈕,進入財政管理系統。
檢索政策名找到對應政策,點擊“扶持申報”按鈕即可進入申報頁面,網上填寫項目申請信息,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資料(上傳的附件除視頻外均須為PDF格式,可上傳多個文件)。完成所有填寫和上傳后,點擊“申報”按鈕正式提交。詳細指引可參考附件申報手冊。
2、線下提交材料
申報單位完成線上申報后,需線下提交材料。注意線上申報與線下提交的填報內容須完全一致。線下提交材料的時間為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22日。
申報單位應A4紙打印申報表,同其他材料一起于左側膠裝成冊一式二份,于申報截止日前報送至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39號創晶科技中心T3會議中心一層(一站式服務中心),聯系人:蔣老師(聯系電話:23300293,13916710929)張老師(聯系電話:23300281,15850581775)。材料須現場遞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過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還。書面材料封面蓋申報單位公章,右側加蓋騎縫章,《申報表》申報單位意見欄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報時須同時提交電子版材料一套(拷貝到U盤),與書面材料內容一致,包含《申報表》word版和PDF蓋章版,以及其他材料PDF蓋章版(單頁材料蓋公章,多頁材料加蓋騎縫章,圖文清晰可辨)。
(三)評審方式
申報項目經過預審、初審、復審等環節,管委會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采取材料審核、會議評審、現場考察等方式。
(四)資金撥付
管委會相關部門按程序落實專項資金撥付工作,并會同審計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五)監督管理
項目執行過程中,項目單位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實施項目,按照要求定期報送項目進展及專項扶持資金使用情況。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等對項目實施單位進行不定期檢查。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專項資金,不得擅自擠占、截留和挪用。對侵犯知識產權或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部分或全部追回資助資金、取消3年內新項目申請資格等處罰措施。在申報當年度及評審期間,如申請項目涉及法律訴訟糾紛的,取消或暫停該項目當年度申報資格。
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項目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管委會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管委會或管委會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企業、單位收取費用的,請向管委會舉報。
四、申報咨詢
1.線上申報技術咨詢電話
60336595
2.政策咨詢電話
上海投資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蔣老師:23300293,13916710929
張老師:23300281,15850581775
3.咨詢時間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