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區2022年度區長質量獎申報通知
一、申報時間
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
即日起至 2022年7月31日
二、獎項設置
(一) 先進質量管理模式(項目) 共計 10 個: 金融服務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航運服務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現代商貿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文化體育產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信息(專業) 服務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建筑(房地產)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 制造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居民 (社區、社團) 服務業先進質量 管理模式、教育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和醫療衛生業先進質量管理模式,每個項目下設區長質量獎金獎1個、區長質量獎銀獎3個。
(二) 先進質量管理成果(個人) 共計5個:區長質量獎金獎2個、區長質量獎銀獎3個。
三、申報范圍
(一)申報先進質量管理模式(項目)的范圍:在本區依法注冊或登記的企業、事業、機關、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
(二)申報先進質量管理成果(個人)的范圍:在本區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
四、申報條件
點擊鏈接,了解具體要求。詳見《虹口區區長質量獎管理辦法》。
五、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申報表、組織概述、自我評價報告及證實性材料組成。
(一) 區長質量獎(先進質量管理模式) 申報材料
1.申報表。各申報組織應如實、完整地填寫《上海市虹口區區長質量獎先進質量管理模式項目申報表》。
2.組織概述。內容根據GB/Z 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千字。
3.自我評價報告。對照 GB/T 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的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進行評價說明;其中,醫療機構根據DB31/T 1153-2019《醫療機構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編寫;小企業類組織根據 DB31/T 1009 —2016《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編寫;盡量使用數據和事實進行評價說明,必要時可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3萬字。
4.證實性材料。凡在申報表、自我評價報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證實性材料,包括經審計的近3年財務報表、營業執照、資格證書、榮譽證書材料的復印件等,并加蓋公章。如無法提供的,請做書面說明并蓋章。
(二) 區長質量獎(先進質量管理成果) 申報材料
1.申報表。各申報個人應如實、完整地填寫《上海市虹口區區長質量獎先進質量管理成果個人申報表》。
2.個人概述。內容根據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附錄 C 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千字。
3.自我評價報告。根據 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的具體要求,逐條用事實和數據進行自我評價和說明。字數不超過1萬字。
4.證實性材料。凡在申報表、自我評價報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證實性材料,包括個人從事重要質量工作取得實效的證實性材料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申報材料格式要求
紙質申報材料中申報表、組織或個人概述、自我評價報告需合并成冊,證實性材料單獨成冊,普通A4紙雙面印刷、軟封面裝訂、字體為宋體小四號、行距1.5倍。電子版申報材料 (U盤) 需提供 word版本和含蓋章掃描件的PDF版本。
申報材料提交
申報組織或個人可直接報送申報材料,也可經各推薦單位蓋章推薦后報送。其中,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U盤電子申報材料(含所有申報材料) 一式一份。
材料報送地址:
大連西路296號225室
郵編:200083
六、申報及評審工作程序
(一) 推薦申報。凡符合申報條件的組織和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根據通知要求,于2022年7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虹口區區長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二) 資格審查。區審定辦組織評審組對申報組織和個人的基本條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必要時以書面形式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對通過審查的,區審定辦向社會公示名單,公示無異議的,進入資料評審。5年內曾獲得中國質量獎或市級政府質量獎的申報組織或個人,可直接進入資料評審。
(三)資料評審。區審定辦組織評審組根據評審規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組織和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形成資料評審報告。區審定辦根據資料評審報告,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確定現場評審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進入現場評審;對未進入現場評審的申報組織和個人,反饋資料評審報告。
(四)現場評審。區審定辦組織評審組,根據評審規則,對通過資料評審的組織或個人進行現場評審,形成現場評審報告,提出申報組織或個人質量管理方面的優勢和可改進之處。
(五)綜合評價。區審定辦組織評審組根據評審規則,對進入現場評審的申報組織和個人進行綜合分析評議,形成綜合評價報告,總結提煉申報組織或個人的先進質量管理經驗。
(六)審定公示。區審定辦結合本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與綜合評價情況,提出獲獎推薦名單,以書面形式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提請區審定委審議。區審定委審議獲獎推薦名單、決定擬獲獎名單。由區審定辦組織向社會和在申報組織或個人單位內部不少于7天的公示后,按照規定程序上報區政府批準。
(七)表彰獎勵。區政府發文表彰虹口區區長質量獎獲獎組織、個人,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
七、其他事項
(一) 各推薦單位應結合實際,及早做好創獎對象的宣傳、培育及推薦工作。
(二) 虹口區區長質量獎的申報、評審工作嚴格執行有關程序和標準,按照自愿申報原則,評審過程不向申報組織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有關管理辦法、評價標準、申報表等資料可登錄虹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hhk.gov.cn) “政務公開”欄目中的“部門/街道信息公開”“區市場監管局”欄目下載獲取。
(三) 申報聯系信息
聯系地址:大連西路296號225室
聯系人:
方剛 51851128
劉俊煒 51851126
電子郵箱:hkzhig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