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申報指南
為加快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的通知 》(滬府規〔2022〕5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滬府辦規〔2022〕5號)、《黃浦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黃浦區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的通知》(黃府規〔2022〕2 號)、《黃浦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黃浦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服務業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黃府規〔2022〕1號)以及《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使用辦法》(黃商務委規〔2020〕3號)要求,制定本《申報指南》,并對2022年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有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支持對象
實施有利于黃浦區商業發展的項目,且項目實施單位稅務登記在黃浦區的市場主體,該單位應信用良好,依法納稅,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二、申請方式
本引導資金采用事后申請的方式,即項目建設或者調整已完成并運營后,方可進行申請。2022年申報的項目須在提交申報材料時已完成建設、正常運營,且開業時間不早于2021年1月1日,并符合《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使用辦法》適用范圍。
三、重點項目申報
1、重點項目界定:(1)新建或調整商業面積一般要大于1萬平米,調整后對推動區域商業轉型、升級、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具有標志性、引領性、示范性、外部溢出性的項目。(2)位于所在區域商業發展的關鍵節點位置,調整商業面積一般不低于2500平米,調整后能夠與周邊大型商業單體形成互補,業態形態符合整體定位,對區域整體商業氛圍打造具有重要意義的項目。
2、申請內容與商業結構調整相關的費用,包括改造裝修費、商鋪或者場地租賃費、設備購買或更新升級費等(場地租賃費一般最高支持6個月租金,從租賃方正式支付租金起計)。
3、支持方式:一次性補貼。
4、支持標準:(1)補貼金額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50%。(2)單個項目每年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四、示范創新項目申報
1、示范創新項目界定: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打造首店、旗艦店,在運用新技術、打造新模式、采用新業態上有創新突破,具有創新轉型帶動作用的項目,或對街區商業氛圍、特色打造具有促進作用的項目。
2、申請內容與商業結構調整相關的費用,包括改造裝修費、商鋪或者場地租賃費、設備購買或更新升級費等(租賃費一般最高支持6個月租金,從租賃方正式支付租金起計)。
3、支持方式:一次性補貼或一次性獎勵。
4、支持標準(1)補貼金額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50%。調整商業面積500平米以下的項目,項目方最高可以獲得額度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調整商業面積500平米(含500平米)以上的項目,項目方最高可以獲得額度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2)為鼓勵業主方招商積極性,對于核準獲得支持的項目,業主方可以獲得與項目方同等額度的獎勵。如果業主方和項目方為同一主體,補貼和獎勵只可獲得一項。
五、申報受理
黃浦區商務委負責受理項目申報,對符合《黃浦區關于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使用辦法》支持對象及使用范圍規定且申報材料齊全的項目申請予以受理。
1、申報流程:申報單位先提交電子版材料(Word版),待材料齊全且經區商務委預審符合材料基本格式要求后,再提交正式版紙質及電子材料(紙質材料掃描PDF)。
2、申報材料遞交方式:
電子版提交郵箱:hpshangye2022@163.com
紙質版郵寄地址:山東中路1號西909室
聯系人:
孟老師33134800-20973
殷老師33134800-20962
3、申報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7月29日
4、區商務委在受理引導資金申請后,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材料符合要求的項目將組織召開項目評審會(線下或線上),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六、申報材料
1、電子版材料:預審階段先提交Word版材料,預審符合要求后提交正式版PDF材料(由紙質版材料掃描為PDF,請將各個材料單獨掃描為PDF文件,文件名清楚標明材料內容)。項目詳細情況介紹還需提交PPT版本,供項目評審使用。
2、紙質材料: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為原件(需標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封面、申請單位意見欄)、騎縫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于左側裝訂成冊,兩份副本為正本的復印件(書面申報材料不退還)。
七、材料清單
各類項目材料要求略有差異,具體請注意項目申報表最后材料清單,主要材料如下:
1、《黃浦區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項目申報表》;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2021年度稅控財務報表,新設單位(2022年1月1日后注冊)須提供最新的稅控財務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4、項目審計報告書,其中主要投資支出須同時提供支付憑證;
5、項目詳細情況介紹:申報單位介紹、項目方案、特色、所填報評價指標的詳細情況說明等(Word和PPT版,其中Word紙質版需加蓋公章);
6、項目場地證明(自有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及出租方房產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7、其他各類項目申報需提供的相關材料(詳見申報表)。
八、不予申報情況
1、同一項目在沒有再次進行顯著商業結構調整的情況下,不得再次申報。
2、申報單位在申報前兩年內發生過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不得申報。
3、申報單位在申報前兩年內發生過產品、服務質量事故,對黃浦區經濟發展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申報。
4、申請單位因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兩年的,不得申報。
5、申請單位在項目申報中存在造假、欺騙等行為的,不得再次申報。
6、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事項。
黃浦區商務委員會
2022年6月15日
申報附件
1、申報表(重點項目)2、申報表(示范創新項目)3、項目入駐品牌匯總表(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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