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助企紓困“靠普貸”融資支持實施辦法》的通知
普金融辦規范〔2022〕1號
各委辦局、街道鎮、重點地區:
《普陀區助企紓困“靠普貸”融資支持實施辦法》已經區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
普陀區金融服務辦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普陀區助企紓困“靠普貸”融資支持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金融支持舉措的通知》的相關政策內容,進一步落實《普陀區全力抗擊疫情助企紓困的十二條措施》中涉及企業融資的若干財政金融舉措,全力幫助本區受疫情影響的行業企業共度難關、加快復工復產,結合普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支持范圍
工商稅務注冊登記在普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且信用記錄良好,聚焦防疫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群眾生活必需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以及本區重點產業(智能軟件、研發服務、科技金融、生命健康)企業。國家明令調控的行業除外。
二、支持措施
(一)設立“靠普貸”專項融資額度
聯合轄內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上海銀行、農商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等12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組建100億元的“普陀區助企紓困專項融資貸款”(以下簡稱“靠普貸”)額度。
鼓勵轄內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總分行機構申請“靠普貸”額度,按照本辦法標準對本區企業提供金融支持,授信金額經報批后,視疫情及復工復產實際情況,可統籌計入額度。
1、起止時間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本區企業新增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包含無還本續貸),且用于企業日常經營周轉的,計入額度。
2、融資限額
原則上單一企業可累計計入額度的授信金額不高于3000萬元。
3、利率期限
“靠普貸”發放利率為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30個基點,貸款期限根據企業實際需求確定,最高不超過一年。
(二)給予貼息支持
對在額度內發放的貸款,在貸款到期按期還本付息后,由區財政局按照企業實際貸款利率給予20%的利息補貼,補貼期最高不超過6個月。
三、附則
(一)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或上海市頒布新政策,則按新政策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三)本辦法由區金融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