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全力抗擊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
各分園管理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實《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奪取抗疫戰斗勝利的關鍵時期,全力支持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張江示范區”)企業克服困難、恢復生產,發揮張江高新區在全市復工復產中的積極貢獻,現提出相關措施如下:
一、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
1. 減免企業房屋租金。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在協商的基礎上,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適當減免租金,對主動減免房租的市場主體,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以下簡稱“張江專項資金”)政策給予優先支持。存在間接承租情形的,轉租人不享受本次減免政策,相關單位要確保減免租金措施惠及最終承租人。
2. 支持企業為抗疫做貢獻。支持企業自主開展或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快開展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研制,推動疫情防控創新產品快速形成有效產能并投入應用;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運用自身技術和資源,服務疫情防控。對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企業,張江專項資金政策給予優先支持。
二、全力支持園區開展疫情防控
3. 堅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支持園區運營單位切實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加大防控疫情器材和物資保障;按要求實施樓宇、生產廠房、創業基地、孵化器等單元的封閉管理;定時開展園區和樓宇環境消殺;按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抗原自測。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成效顯著的園區,張江專項資金政策給予優先支持。
三、著力優化惠企服務
4. 進一步保障生產經營。支持園區運營主體為企業全面復工復產做好保障服務。園區運營主體對重點場所加強疫情預警監測,按要求部署使用“數字哨兵”的相關支出,張江專項資金給予適當支持。支持園區運營主體引導企業創建“無疫工廠”、“無疫園區”等,張江專項資金政策給予優先支持。
5. 進一步用好數字化工具。支持園區運營主體積極運用經營、管理、服務等數據開展企業服務工作,切實幫助企業解決人員到崗、物資運輸、疫情防控等問題。對運用數字化手段在惠企服務中發揮突出作用的園區運營單位,張江專項資金政策給予優先支持。繼續實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6. 進一步提供金融服務。積極協調銀行形成一批疫情防控特色金融產品目錄,通過提供應急貸款、專項流動資金貸款等多種方式,支持園區企業復工復產、平穩運行。鼓勵金融機構提升線上服務能力,為企業提供及時、高效、便捷的服務。鼓勵銀行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優先支持張江示范區內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經分園管理機構認定的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張江專項資金對2022年新增貸款給予適當貼息。
7. 進一步做好企業服務。全面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分園管理機構全力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財稅、金融、人保等政策的宣傳、培訓和咨詢指導,全力做好援企穩崗、為企紓困服務工作。對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積極協助其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承擔張江專項資金項目的單位,因疫情影響,導致項目推進延緩、推遲的,經報備審核后,可合理延后項目實施周期,不納入失信記錄。對分階段撥付、符合進度條件的項目,經審核,提前撥付不超過70%的支持資金。延長張江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周期,為企業報送項目材料提供便利。
根據市政府政策動態更新情況和企業反映的問題及實際情況,依據《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滬財預〔2021〕75號),張江高新區管委會動態調整優化助企紓困相關措施,按程序審定并組織實施。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