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角鎮《推進企業改制上市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青朱府2018年13號
各經濟小區:
為推進朱家角特色小鎮建設,加快本鎮產業轉型升級,促進中小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發展,著力打造朱家角“文創+基金”特色小鎮,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金融辦等十六部門關于推進本市中小企業上市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青浦區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實施細則》《青浦區關于鼓勵企業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和開展股權托管交易的專項扶持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圍繞建設朱家角“文創+基金”特色小鎮目標,通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充分發揮有一定規模、業績優良、成長性好的企業融資功能,大力培植擬上市資源,多渠道、多形式推進企業上市,加速實現企業資本化,進一步提高全鎮經濟實力和競爭能力。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原則。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廣泛調動中小企業和專業中介機構的積極性,創造良好的培育氛圍。
二是堅持滾動培育、批次推進原則。切實引進和挖掘成長性良好的中小企業,通過“儲備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輔導一批,上市一批”,實現改制上市后備資源的充足與可持續發展。
三是堅持點面結合、重點突出的原則。在面上推進的同時,重點做好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領域成長型中小企業的上市培育。
三、基本條件
(一)企業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在本鎮;
(二)主營業務符合國家、市、區及本鎮產業發展導向;
(三)企業符合多層次股權市場有關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等規定;
(四)經區認定的成功上市企業及“新三板”或“市股交中心”成功掛牌企業。
四、扶持措施
(一)經區認定的成功上市(主板)企業,按區累計扶持金額的50%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二)經區認定的“新三板”或“市股交中心”成功掛牌企業,按區累計補助額50%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成功在市股交中心掛牌Q板的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
(四)鼓勵區外符合我鎮產業導向的企業將注冊地遷至本鎮開展掛牌或重新掛牌工作(限注冊型),對成功掛牌的企業,除享受上述第二條、第三條政策外,從掛牌或重新掛牌次年起,納稅超過100萬元增量部分按鎮實得財力100%扶持三年。
五、扶持程序
(一)企業申報,填寫書面申請;
(二)經所在開發區推薦后,報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初審;
(三)鎮企業發展評審小組組織評審,評審通過后由財政列入年度預算安排。
六、附則
(一)本意見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二)本實施意見在執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