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2成果資助類項目申報細則
成果資助類項目基本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應在本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規范,信用記錄良好。補充條件詳見各類別申報條件及申請表。
一、網絡視聽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
重點支持本市網絡視聽內容精品項目,包括網絡劇、網絡電影、網絡視聽專業節目(網絡綜藝、網絡紀錄片、網絡音頻節目等)。支持網絡視聽活動在本市舉辦。
(二)申報條件
內容類項目申報機構應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或《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網絡劇、網絡電影須在本市備案或立項,網絡視聽專業節目須為本市制作機構制作,申報主體擁有項目評獎權,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網絡平臺首播。網絡視聽活動項目應在2022年內在本市舉辦。
(三)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網絡視聽)》。
2.有關附加材料詳見申請表說明。
二、動漫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
1.優秀動漫內容制作。支持原創動畫、漫畫作品,以及動漫原創IP作品。
2.優秀動漫技術。支持依托前沿技術,提升動漫制作品質和數字化開發及應用的產品和項目。支持跨界合作、業態創新的產品和項目。
3.優秀動漫作品“走出去”。支持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優秀動畫、漫畫海外推廣運營。
4.動漫重大活動。支持動漫領域重大節、展、演、賽等。
5.國家級獎項。獲得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第四屆動漫獎等國家級獎項。
(二)申報條件
申報紙質漫畫和網絡漫畫的須為2021年首印或首發,紙質漫畫年度累計印數不低于20萬冊;網絡漫畫作品年度收入不低于200萬元。
申報電視動畫和網絡動畫的須在本市備案公示(立項),電視動畫2021年在央視或省級衛視黃金時間首播,優先支持2021年獲得國家廣電總局推薦的優秀國產電視動畫片;網絡動畫2021年首次在網絡上發布,作品年度收入不低于300萬元。從事電視動畫(含手機電視動畫、網絡電視動畫)制作企業應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三)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動漫)》。
2.有關附加材料詳見申請表說明。
三、藝術品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
支持本地藝術博覽會、畫廊、藝術品拍賣行發展;鼓勵搭建面向本市的藝術品產業服務平臺及創新項目建設。優先支持上海國際藝術品交易月重點項目。
(二)申報條件
1.藝術博覽會發展項目:應具有一定覆蓋面和影響力、有固定舉辦屆次;參展畫廊、藝術機構等在國內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展品以頂級藝術作品或海內外大師作品為主;參展商數量不少于20家。
2.畫廊發展項目:經營模式以經紀代理制為主,在2021年1月-12月期間,對代理或合作藝術家舉辦過不少于5場具有一定商業價值及藝術價值的專題展覽;積極參與藝術普及或社區文化服務。
3.藝術品拍賣行發展項目:應在每年定期舉辦藝術品拍賣活動,且在2021年1月-12月期間在上海舉辦過不少于1場的單場實際成交額超過8000萬元的高水準藝術品拍賣會。
4.產業服務平臺及創新項目:主要為藝術品交易提供專業配套服務、為藝術品產業搭建促進行業交流合作、擴大藝術消費的產業服務平臺項目,或推動藝術品與旅游、金融、時尚、設計等其他領域跨界融合的創新項目;具有較好的業界口碑及一定的行業影響力,對上海藝術品產業發展起到積極的示范引領作用。
(三)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藝術品)》。
2.有關附加材料詳見申請表說明。
四、文化消費與文創產品開發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
重點支持建設集合文化展示、文化娛樂、文化消費等業態集聚度高的消費集聚區,支持建設具有良好市場前景、多業態、氛圍濃的夜間文化消費項目。
重點支持文創產品開發、展示推廣和交易平臺搭建項目,鼓勵開展相關節、展、賽,鼓勵文化文物單位與社會主體合作開發生產文創產品。
(二)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文化消費與文創產品開發)》。
2.有關附加材料詳見申請表說明。
五、電競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及申報條件
1.大型電競品牌活動:具有廣泛的行業影響力,對產業發展具有較強的引領、示范、推動作用的大型電競品牌活動。
2.電競場館:支持本市運營良好的電競場館,場館須獲得上海電競專業場館等級評定。
A級場館:2021年舉辦職業電競賽事不少于1場。
B級場館:2021年舉辦電競賽事或活動不少于50場,電競賽事或活動運營收入不少于350萬元。
C級場館:2021年舉辦電競賽事或活動不少于40場,電競賽事或活動運營收入不少于120萬元。
D級場館:2021年舉辦電競賽事或活動不少于30場,電競賽事或活動運營收入不少于50萬元。
3.電子競技戰隊:支持本市取得優秀成績的電競戰隊。戰隊應有完善的運營體系、管理體系;俱樂部需配備專業教練至少1名,正式隊員不得少于10人,預備隊員不得少于4人,其中在上海電子競技運動協會注冊的電競運動員不少于1人,所有參加電競賽事的選手必須年滿18周歲,且組隊參賽的戰隊中境外身份選手不得超過50%;2021年參與各類賽事不得少于6個,其中參與國內賽事不少于5個,參與國際賽事不少于1個;2021度內獲得國際性職業電競賽事4強。
4.內容制作分發平臺:支持高質量的內容制作分發平臺。2021年對全國性及以上職業電競賽事的原創精品電競內容制作分發不少于20個,制作分發的電競內容時長超過500小時,制作分發的電競內容最高同時在線觀看人數不低于100萬的至少2場,鼓勵創新內容制作分發方式。電競直播企業應持有經營范圍包含網絡表演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二)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電競)》。
2.有關附加材料詳見申請表說明。
六、演藝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
支持劇場演出、支持演藝新空間發展、支持多業態融合發展、支持民營院團發展。支持委托專業機構為演藝單位搭建平臺、提供專業服務。支持“五個新城、南北轉型”重點項目和演藝票務機制實踐。
(二)申報條件
1.劇場演出資助:嚴格貫徹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積極舉辦營業性演出,推動演出市場復工復演,持有《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證明》的專業劇場。
2.演藝新空間資助:2021年全年各類演出和活動場次達到50場以上,并獲得上海市演出行業協會授牌的演藝新空間。
3.多業態融合發展資助:以演藝為中心,綜合運用文化、旅游、商業等優質資源,打造多業態融合發展品牌項目的本市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
4.民營院團發展資助
(1)創作和演出資助
積極從事創作和演出的民營文藝表演團體,2021年演出場次超過30場或者2021年有原創新劇目上演。
(2)展演活動資助
為民營院團舉辦的各類展演活動。申報單位應對演出行業有深入全面了解,對本市演出市場有深入研究,對戲劇、音樂、舞蹈等各類演出具備專業的鑒賞能力,有豐富的大型活動舉辦經驗。
(3)宣傳推廣資助
為民營院團及其劇目創作演出舉辦的宣傳推廣活動。申報單位應對演出行業有全面了解,對本市演出市場有深入研究,有豐富的大型活動舉辦經驗。
(4)演藝人才培訓資助
為民營院團的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專業人才提供的有關市場營銷、項目運營、劇本創作、劇團管理等方面的專業培訓。申報單位應具備演出行業各領域專業培訓班舉辦經驗。
5.演藝票務機制實踐項目資助:運用大數據技術為演出市場管理提供數據服務的項目,申報主體應熟悉上海演出行業,從事及應用大數據采集、存儲、加工、分析、服務、安全等相關業務服務。
(三)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演藝)》。
2.其他申報材料詳見申請表。
七、新聞出版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及申報條件
1.圖書出版
(1)圖書出版(圖書類、音像類)
重點支持宣傳闡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等內容的優秀主題出版物;重點支持定位打造傳世精品、代表上海及國家出版和文化水平的大中型出版工程,尤其是原創類出版工程;重點支持原創學術作品。
申報條件:具有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出版許可證的出版單位。在出版環節已獲得市級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不予資助。
各出版單位未出版的項目申報不超過2項,成稿率須在75%以上,請提交書稿樣盤,結項時間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已出版的項目,各出版單位申報不超過3項。
(2)圖書出版(上海學術?專業出版中心)
重點支持某一領域在全國處于一流水準、能代表上海和國家水平的學術出版中心或專業出版中心。新申報的出版中心須達到《上海學術?專業出版中心評估辦法(修訂稿)》中提出的目標和要求,履行項目申報程序。已獲資助的出版中心須對照評估辦法同時履行項目結項申請手續。
申報條件:具有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出版許可證的出版單位。
(3)圖書出版(優秀圖書出版品牌)
重點扶持能凸現專業優勢、有一定市場品牌影響力和發展前景的上海圖書出版品牌。申報的圖書出版品牌應定位明確,規劃清晰,編輯團隊穩定,在讀者中獲得較好品牌認可、價值認同;具有醒目名稱或獨立標識,裝幀設計風格統一。
申報條件:具有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出版許可證的出版單位,各出版單位申報不超過2項。
2.期刊出版
聚焦傳統期刊轉型,重點支持能較大提升刊物在國內外專業、學術地位或影響力的學術期刊項目,支持優秀少兒、文學、科普等品類期刊的質量提升、影響力提升項目。重點支持2021年在國際SCI、SSCI、EI等檢索系統以及國內認可的期刊評價系統排名比2020年有明顯進步的期刊。
申報條件:具有期刊出版許可證的出版單位。
3.發行渠道
重點支持標志性書城、高校校園書店、綜合性文化體驗消費中心等具有較強發展潛力的大中型、專精特實體書店;支持融合“互聯網+”新動能,拓展“實體書店+”新型網絡發行模式的骨干發行企業;支持舉辦大型專業書業展會;支持在交通樞紐、超市、便利店等場所建立多元書報刊發行渠道的發行企業;支持集閱讀學習、展示交流、創意生活、休閑聚會為一體的出版物發行園區建設。重點支持具有一定的品牌知曉度的項目。
申報條件:具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
4.印刷產業
重點支持印刷各領域創新,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為核心,支持印刷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的技術裝備投入和系統解決方案的自主研發與產業化應用,加快傳統印刷全面數字化改造,支持按需印刷生產線市場化運作,推動生產流程信息化和生產過程自動化。
申報條件:具有有印刷(復制)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主要資助項目總投資在200萬元以上的項目。
5.全民閱讀品牌活動
重點支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史學習教育、慶祝建黨百年等主題閱讀類項目;支持連續組織兩年以上、產生較好社會效益的閱讀品牌類項目;支持有效推進全民閱讀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軍營以及面向特殊群體的公共服務類項目;支持專業閱讀推廣人培育、全民閱讀調查研究等閱讀推廣類項目。
6.網絡出版
支持數字出版關鍵技術應用、模式創新、優質內容數字化產品開發及應用的融合出版創新探索;支持《數字出版基礎與實務》(網絡文學、網絡游戲)培訓教材題庫編寫;支持傳播弘揚網絡游戲行業正向價值,推動網絡游戲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支持優秀網絡文學和網絡游戲(含電競游戲)作品(完成)和海內外推廣運營,支持中小微企業優秀原創網絡游戲(含電競游戲)創作,支持游戲電競領域重大活動舉辦;支持國際頂級電競賽事落滬、國內品牌賽事舉辦(含線上);支持國際優秀游戲(含電競)企業總部落滬;支持數字出版基地園區建設。
申報條件:網絡出版相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7.版權產業與國際傳播
重點支持國家版權創新發展基地(上海浦東新區)、國家版權貿易基地(上海)建設;支持版權示范單位和示范園區創建項目,版權輸出優秀項目,版權創造、保護、運用優秀項目。重點支持參加國際書展活動,拓展出版物海外(含港澳臺地區,下同)主流銷售渠道,參評國際書業重要獎項,各類出版物出口及優秀作品對外推介和翻譯出版,面向海外市場的外文版出版物;與周邊國家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交流與合作。
申報條件:版權產業項目申報單位應為版權、新聞出版等相關機構。
(二)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新聞出版)》。
2.有關附加材料詳見申請表。
八、設計創新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
鼓勵在滬企事業單位提升設計創新能力,以設計引領和賦能產業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本年度優先支持獲評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市級設計創新中心、市級設計引領示范企業。
原則上不與在建扶持類項目同時支持。
(二)申報條件
2021年獲得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市級設計創新中心或市級設計引領示范企業稱號。
(三)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設計創新)》。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開展設計創新的內容總結材料,用于設計研發支出的相關財務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九、文創園區、樓宇和空間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
1.建設公共服務平臺
支持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等各類載體積極搭建信息服務平臺、品牌推廣平臺、集成采購平臺等各類公共服務平臺。
2.提供專業化服務
支持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等各類載體為入駐文創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創業輔導、人才培訓、人才引進、知識產權、政策宣講、模擬路演、財務指導、法律咨詢和技術支持等專業化服務活動。
3.舉辦高端展示及交流活動
支持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等各類載體舉辦高端文化創意產業展覽展示及行業交流等活動。
(二)申報條件
經市文創辦認定的2021-2022年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市級文化創意產業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的運營管理機構。
(三)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文創園區、樓宇和空間)》。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為入駐的文創企業(或團隊)提供服務的內容證明材料和相關財務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十、文創金融服務
(一)支持重點和范圍
鼓勵文創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對獲得貸款的文創企業,按照貼息的方式給予支持。
(二)申報條件
1.企業已在償還貸款利息,還款期間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無逾期還款記錄。
2.目前階段提供貸款的銀行應為下設文化創意特色支行的本市銀行總行(或分行)及其下屬分支機構。
3.單筆貸款已獲得過其他財政貼息支持的不予支持。
(三)申報材料
1.《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成果資助類項目-文創金融服務)》。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貸款合同,支付利息憑證,以及相關財務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