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辦法》(寶府辦〔2017〕53號)的相關規定(以下簡稱資助辦法,見附件1),現開展2021年度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請資助的人才
(一)適用對象
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進到寶山工作的人才(不包含區屬國有企業、區屬國有企業下級公司和區國資委委托管理企業的黨政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引進的符合《寶山區優秀人才分類標準》(見附件1)中A、B、C、D、E類人才認定條件的高層次人才(以下簡稱“高層次人才”)。
2、本區新引進企業、社會組織高級經營管理成員、核心技術骨干等團隊核心人才(以下簡稱“團隊核心人才”)。
3、本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引進、未達到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的緊缺急需人才(以下簡稱“緊缺急需人才”)。
(二)申報條件
1、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1)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在寶山區域范圍內;
(2)近一年內企業信用情況良好,無嚴重失信行為;
(3)近三年稅收情況穩定,對于區域經濟發展貢獻良好。
2、人才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般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3年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且在本單位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
(1)申請高層次人才安居資助的企業人才,所在單位須為2021年度區級稅收1000萬元及以上的實體型企業,或由主管部門重點推薦的對寶山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度大、成長性較好的企業。
(2)申請團隊核心人才安居資助的,須由街鎮、園區舉薦,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區商務委、區科委、區社建辦、區民政局、區總工會等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并參照高層次人才 A、B、C、D、E 等次,享受相應安居資助。
(3)申請緊缺急需人才安居資助的,須由街鎮、園區或主管部門舉薦,且申請人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取得相當國家三級職業資格(高級工)及以上證書。
(4)最近一年個人無違法犯罪記錄及相關不誠信行為。
(三)申請材料
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向所屬街鎮、園區或其他上級主管部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2021年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申請表》(見附件2);
2、所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3、所在單位近三年納稅證明(即2019年至2021年);
4、申請人與所在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聘用)合同;
5、申請人身份證或上海市居住證;申請人為港澳臺地區人才的,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請人為國外人才的,須提供申請人本人合法有效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
6、申請人學歷學位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含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聘任表,見附件3);
7、申請人近期6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社保記錄和個人所得稅證明;
8、申請人申請資助等次的佐證材料,如榮譽獎勵證書、近年來發表的本人主要論文、論著(封面、封底)、參與重大項目立項批件及驗收材料、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證明材料等;
9、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二、已受資助的考核對象
(一)適用對象
根據《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辦法》的相關規定,須對受資助人員進行定期考核,考核范圍適用于已獲得2020年度及部分往年度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的相關人才。
(二)考核材料
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向所屬街鎮、園區或其他上級主管部門提交《2021年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考核表》(見附件4)。
三、申請流程
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負責審核有關情況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后,統一通過寶山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網址:https://apps.shbsq.gov.cn/rcfw/),使用法人一證通秘鑰登錄系統,錄入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有關信息,并在線向所在街鎮、園區提交材料(含申請表和附件材料)。
四、受理時間
2022年2月22日(周二)—2022年3月4日(周五)
五、受理部門和咨詢電話
序號 | 受理部門 | 聯系人 | 受理地址 | 聯系電話 |
1 | 楊行鎮 | 周老師 | 水產路2699號310室 | 56803113 |
2 | 月浦鎮 | 潘老師 | 蕰川路4051號2號樓201室 | 56391032 |
3 | 羅涇鎮 | 曹老師 | 飛達路85號 | 66876851 |
4 | 羅店鎮 | 林老師 | 滬太路6655號 | 56591308*8037 |
5 | 顧村鎮 | 朱老師 | 泰和西路3431號406室 | 56603019 |
6 | 大場鎮 | 周老師 | 大華路1469號 | 56511299 |
7 | 廟行鎮 | 王老師 | 長江西路2699號611室 | 66983918 |
8 | 淞南鎮 | 楊老師 | 淞南路500號 | 66156811 |
9 | 高境鎮 | 高老師 | 殷高西路111號308室 | 66185031 |
10 | 寶山工業園區 | 沈老師 | 金石路1688號410室 | 33851775 |
王老師 | 金石路1688號410室 | 33851766 | ||
11 | 區國資委(寶恒) | 季老師 | 雙城路803弄9號樓29樓 | 26096025 |
12 | 友誼路街道 | 田老師 | 牡丹江路1299弄1號503室 | 66595239 |
13 | 吳淞街道 | 黃老師 | 淞濱路385號307室 | 13524848793 |
14 | 張廟街道 | 王老師 | 呼瑪路800號319室 | 56747013 |
六、注意事項
已受資助的考核對象,須仔細對照個人被認定的等次和補貼方式,經用人單位同意后申請。
附件:
1、《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辦法》(含寶山區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
2、《2021年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申請表》
3、《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
4、《2021年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考核表》
5、《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辦法(政策問答)》
寶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寶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 附件1、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辦法(含寶山區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doc
附件2: 附件2、2021年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申請表.doc
附件3: 附件3、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doc
附件4: 附件4、2021年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考核表.doc
附件5: 附件5、寶山區新引進優秀人才安居資助辦法(政策問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