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2021年度時尚地標和時尚活動評選的通知
長商務發〔2021〕62號
為推動上海市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建設,依據長商務規〔2020〕5號《長寧區支持時尚創意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區商務委將啟動上海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2021年度時尚地標和時尚活動評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按照《實施辦法》第八條(支持營造產業氛圍)、第九條(支持產業載體建設)(一)支持時尚創意地標打造,以年度評選形式,組織開展對上海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建設具有重要影響的時尚地標、時尚活動等進行評選,由專家評選出當年度獲獎的時尚地標、時尚活動等,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申報條件
(一)在長寧區依法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單位。
(二)同一項目當年度只能選擇一個類別申報。同一或類似項目已獲得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再給予支持。
(三)申請企業在申報中存在造假、欺騙等行為,或者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自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同時,將企業的失信行為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黑名單。
(四)申報企業需對上海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建設具有貢獻。
(五)時尚創意活動需在長寧落地,并已完成舉辦。
(六)時尚地標需對拉動消費、促進消費升級有積極推動作用。
三、申報程序和材料
(一)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填報《上海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2021年度時尚地標和時尚活動評選申請表》,連同要求的相關附件材料,郵件報送至上海市長寧區商務委員會。申請表可在長寧區商務委網站http://www.shcn.gov.cn/sww下載。
現場提交書面申報材料(一套)至上海市長寧區商務委員會。確保承諾書面和郵件版本的內容完全一致。在封面蓋申報單位公章、在申請單位意見欄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書面材料需蓋騎縫章。字體采用宋體四號,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于左側膠裝成冊(書面材料不退還)。
(二)申報材料
1、時尚地標申報材料
(1)《上海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2021年度時尚地標和時尚活動評選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2)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4)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加蓋公章);
(5)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當2021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6)2021年度時尚創意活動排片表;
(7)2021年承載過具有國際級、國家級、市級影響力的活動介紹;
(8)2021年品牌活動落地過程中采取的創新做法;
(9)2022年度擬落地的品牌活動;
(10)對上海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建設的貢獻。
2、時尚活動申報材料
(1)《上海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2021年度時尚地標和時尚活動評選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2)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4)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加蓋公章);
(5)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2021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6)活動總結及資金投入證明;
(7)活動專項審計報告;
(8)2022年度擬落地長寧的品牌活動。
四、獎項設置
本次評選活動設置“年度時尚地標”和“年度時尚活動”兩個獎項。
獲得“年度時尚地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獲得“年度時尚活動”的企業,經綜合評估,具有國內影響力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實際資金投入總量的50%。
五、評選工作流程
(一)企業參評申報,提交相關材料;
(二)對參評企業進行初審;
(三)符合條件的參評企業參加網絡評選,最終得票數作為評審參考依據;2021年度在《時尚長寧》繽紛活動季排片表上和“上海長寧商務”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時尚地標、時尚活動等信息的企業優先考慮;
(四)專家評審。
六、受理方式
(一)郵件申報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16:00
郵箱地址:zhangbei@shcn.gov.cn
郵件名:2021時尚地標/時尚活動評選+地標/活動名稱
(二)現場提交紙質材料
受理時間: 2022年1月26日-27日
9:00-11:30,13:00-17:00,過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
受理地址:長寧區長寧路599號區政府機關大廈831室
聯系人: 張老師 劉老師
咨詢電話:22050885
附件:上海虹橋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2021年度時尚地標和時尚活動評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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