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正式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滬財預〔2021〕75號),現將2021年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正式申報(以下簡稱“本次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要求
本次申報的申報范圍、申報主體及條件、申報要求、區級初審和推薦要求以及《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指南》與《關于開展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預申報的通知》(滬科創辦〔2021〕90號,以下簡稱“預申報通知”)保持一致。其中:申報范圍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空間調整的批復》(滬府〔2020〕45號)執行。
二、注意事項
1. 已按照“預申報通知”在線提交預申報材料的項目,自動轉為正式申報項目,申報主體無需重新填寫和提交項目申請。
2. 本次申報面向未按照預申報通知提交項目的申報主體開放申報端口。申報時間為2021年12月27日9:00至2022年1月14日16:30。申報主體可于12月27日9:00起登錄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http://czkj.sheic.org.cn/czkjtr/)在線填寫申請書并提交證明材料。建議盡早提交,過時不再受理。
3. 由預申報轉為正式申報的項目和本次申報的項目,將分批予以審核。本次申報的區級審核、出具項目推薦意見和配套資金承諾函等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
1. 對通過區級審核的項目申報主體,上??苿撧k將通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查詢企業信用狀況,對申報主體存在重大失信行為的,其項目不予支持。
2 如對項目申報有疑問,可向分園管理機構咨詢(見附件)或咨詢上??苿撧k(咨詢郵箱:lilijun@kcb.sh.gov.cn)。
3. 申報主體無需通過機構或個人代理申報張江示范區相關政策支持資金項目。上??苿撧k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事宜,上??苿撧k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機構或個人假借上海科創辦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主體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上??苿撧k舉報(舉報郵箱:shkcbjgjw@kcb.sh.gov.cn;郵寄地址:張東路1158號3號樓926室,郵編:201203)。舉報截止時間至項目批復下達之日。
特此通知。
上海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分園管理機構聯系表
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
用戶注冊支持電話:22502719;系統使用技術支持電話:22502720
專項資金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
項目申報技術支持:33832829;技術支持郵箱:shipsship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