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滬交科〔2021〕873 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服務上海智慧交通體系建設,不斷提升上海城市數字化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在本市特定交通場景的規模化示范應用,構建具有上海特色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體系和應用生態。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愿的原則,組織開展本市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場景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經過廣泛征集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場景需求,凝練出具備商業前景的示范應用場景,形成了《2021年度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創新項目任務清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任務清單”)(附件1)。現通過“揭榜掛帥”方式,公開征集揭榜單位,組織評審項目方案,擇優推動項目落地,實施項目閉環管理。申報單位應根據發布的創新項目任務清單,申報相應的項目方案。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報單位必須是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信用記錄良好,具備顯著的技術創新能力、規模化示范作用、產業應用前景和行業帶動效應;
(二)申報單位須在上海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三)申報單位可以與合作單位聯合申報,一個場景對應一個項目方案;
(四)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項目實施截止時間:2022年12月31日)。
三、申報材料及受理要求
(一)申報材料
1.上海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創新項目申報表(附件2);
2.創新項目實施方案(參考附件3);
3.以上材料需蓋章匯總后,形成PDF電子版提交。
(二)材料受理
1.申報單位填寫《上海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創新項目申報表》,連同相關材料電子版,于2021年12月10日前發送至市交通委科技信息處受理郵箱:kjxxc@jtw.shanghai.gov.cn;
2.市交通委將結合申報單位報送的可行性方案,視情組織召開方案研究會,并對符合實施條件的實施方案提供相關交通場景開展示范應用。
(三)聯系方式
周老師:021-23115231,13167524074,石老師:021-23111792,18916795131。
附件:
1.2021年度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創新項
目任務清單
2.上海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創新項目申報表
3.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創新項目實施方案參考提綱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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