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浦區部分知識產權資助執行變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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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1〕1號)文件精神,在接下來的知識產權資助政策(《青浦區關于積極打響制造品牌的實施辦法》“青府發〔2019〕10號”,施行時間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執行方面將有以下變化:
01、中國專利資助
停止年費資助。對于繳費日期在2021年7月1日及以后的年費資助,“發明專利授權后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費,區財政每年給予1500元的年費資助”不再執行。
降低發明專利授權資助標準,并縮短執行年限。對于授權公告日在2021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的國內發明專利(包括港澳臺地區)申請資助的,每件按照不超過所繳納官方規定費用的50%予以資助。對于授權公告日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的國內發明專利(包括港澳臺地區),不再予以資助。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減繳有關專利費用的國內發明專利,不予資助。
02、國外專利資助
對2021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按所繳納官方規定費用的50%予以資助,一個國家(地區)最高資助1萬元/件。
以上資助金額均為人民幣。同一件專利在本市僅享受一次性資助,不得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