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黃府辦發〔2021〕48號
區政府各委、局、辦,各街道辦事處:
《黃浦區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黃浦區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進一步提高中小企業發展質量和效益,激發中小企業活力和發展動力,穩定和增強企業信心及預期,促進黃浦區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第一條 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設立區服務中小企業聯席會議機制,承辦市聯席會議機制交辦事項,統籌全區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決定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事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定期向聯席會議辦公室上報服務中小企業工作情況。(責任部門:區商務委、區委編辦、區服務中小企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第二條 完善中小企業服務保障
建立中小企業服務專員工作制度,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推動企業服務工作向街道、樓宇、園區、眾創空間延伸。整合各類服務企業資源,為本區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的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綜合性服務。區中小企業工作部門會同街道共同做好服務專員隊伍的建設、培訓和管理工作,區內相關部門配合聯動,為服務專員提供能力培訓、成效評估、績效考核等多方位支撐保障。逐年擴大企業服務專員隊伍,擴大服務的覆蓋面。(責任部門:區商務委、區委編辦、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房管局、區金融辦、區稅務局、區工商聯、各街道辦事處)
第三條 加大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財政投入
加強全區中小企業扶持力度,用于中小企業的產業扶持資金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支持本區企業發展的市級相關專項資金的區級配套向中小企業傾斜,用于中小企業的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三分之一。結合本區產業投資導向,設立區級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一步引導和帶動社會資金支持初創期中小企業。(責任部門:區金融辦、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科委、區人社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
第四條 強化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支持金融資源向中小企業集聚。鼓勵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引導金融機構調整信貸結構,創新信貸產品,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分擔補償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貸款的支持力度。加強對中小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的支持,積極推進本區與市融資擔保中心聯動合作,建立本區中小企業政策性融資貸款聯動服務機制。(責任部門:區金融辦、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
第五條 大力支持中小企業創業發展
完善扶持中小企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加強創業指導和服務。加大創業支持力度,積極發展初創期創業組織社會保險補貼。進一步加快中小企業不動產登記辦理,優化經營范圍登記方式。鼓勵利用存量房產,為中小企業提供低成本生產經營場所。加大創業場地房租補貼力度。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用房的創業企業,鼓勵區屬國有企業給予租金優惠。鼓勵各類創業服務機構為創辦中小型企業提供創業培訓與輔導、中介咨詢、市場信息、技術轉讓等社會化服務,加強資源共享與合作。(責任部門:區人社局、區商務委、區科委、區規劃資源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
第六條 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設立區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完善我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機制。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設計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等研發機構的建設。引導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大型企業等轉化科研成果,創造條件向中小企業開放試驗設施,開展技術研發與合作。鼓勵人工智能、信息技術類企業積極申報國家、市級產業創新項目。(責任部門:區商務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區人社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區工商聯、各街道辦事處)
第七條 大力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市場
加強政府采購透明度建設,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公開發布采購信息,依法實現采購預算、采購過程、采購結果全過程信息公開,為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提供指導和服務。預算單位在編制預算時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采購額應不低于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業在境外參加展覽展銷活動、獲得發明專利或者注冊商標、申請管理體系認證或者產品認證的,可以按照規定向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申請資金支持。(責任部門:區財政局、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
第八條 推進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建設
制訂完善知識產權政策,強化知識產權維權保護。鼓勵中小企業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加強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咨詢服務和維權指導,幫助企業建立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支持中小企業培育和建設自主品牌。優化知識產權服務,引導中小企業完善知識產權布局,支持中小企業做好商標注冊申請。鼓勵中小企業申報“中華老字號”。(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區商務委)
第九條 不斷夯實中小企業政務服務
深入推進“一網通辦”,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全面推進業務流程再造,構建線上線下融合的政務服務模式。進一步優化黃浦區企業發展服務平臺功能建設,在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惠企政策綜合窗口,實現惠企政策“一攬子”發布受理。(責任部門:區政府辦公室(審改)、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
第十條 加強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鼓勵企業使用信用產品,引導企業申請信用評估。支持信用管理機構聯合政府有關部門、金融機構等建設信用評價體系。推行中小企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鼓勵金融機構使用信用評估報告。(責任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區金融辦)
第十一條 提供全方位中小企業法律服務
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強化政府法律服務。鼓勵律師、調解、公證、司法鑒定等專業機構為中小企業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責任部門:區司法局、區商務委)
第十二條 完善中小企業統計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本區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和分析制度,為服務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決策參考。完善部門數據共享平臺,實現稅務、市場監管等政務數據的實時共享,形成覆蓋全區的中小企業經營數據庫,準確反映中小企業發展運行情況。(責任部門:區統計局、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
本實施意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